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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法院終審判決“世越號”船長殺人罪名成立

2015年11月13日 07:31:58 來源: 中國新聞網

  韓國大法院12日對“世越號”船長李某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判處結果,判處其無期徒刑,殺人罪名成立。

  沉船案的最大爭議在於船員們是否犯有殺人罪。一審法庭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李某殺人罪,因此以遺棄致死傷罪、違反船員法罪判處其36年有期徒刑。二審中,法院認為船長逃離“世越號”時船內廣播仍在要求乘客原地待命,其在明知400余名乘客會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在救援的黃金時間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因此認定李某“不作為殺人罪名”成立。

  韓聯社消息稱,在二審中,包括輪機長在內的其他3名船員的刑期由一審的15至30年縮短到7至12年。終審中,法院認為檢方對這三名船員的不作為故意殺人罪名指控不成立,只認定他們犯有遺棄致死罪,並維持二審判決。

  2014年4月16日,載有476人的“世越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屏風島以北海域意外進水並最終沉沒,事故造成近300人遇難,遇難者多為中學生。(記者 吳旭)

韓大法院終審判“世越號”船長無期徒刑 殺人罪成立

【糾錯】 [責任編輯: 畢秋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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