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搜索引擎 美韓這樣出招
Naver是韓國最大的門戶和搜索引擎網站。該網站對搜索結果採取競價排名的方式,根據連結被點擊的次數對廣告主進行收費。在該網站搜索特定産品或服務時,背景為淡粉色內容的條目即為付費廣告。除此之外,Naver採取了多重方式來提醒消費者該搜索結果為廣告。廣告條目上方會顯示一行字:與搜索詞相關的廣告連結。這行字的右方有一個藍色感嘆號的圓圈圖標,點擊該圖標則顯示“廣告排名以關鍵詞相關性及廣告主投標價格為標準”。
想要在Naver上做廣告,需要通過其較為嚴格的審查流程。首先,Naver將審查廣告發布者所經營的業務是否合法且具有相關資質;此外,還將審查檢索詞與廣告素材以及登錄頁面的相關性。
為提高韓國國內搜索服務的整體品質並更好地保護使用者權益,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于2013年發布“互聯網搜索服務發展建議”,要求韓國的搜索引擎運營商每年公開決定搜索結果和排名的主要原則,以及處理本公司資訊和其他合作企業服務的原則,並明顯區分廣告和其他搜索結果,避免搜索內容讓使用者産生誤解。
在美國,對搜索引擎的監管主要來自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受制于各種與搜索相關的國家機構或者團體。2001年7月,美國俄勒岡州的消費者團體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提起控訴,控訴搜索引擎沒有將“廣告”與普通搜索結果明確區分,涉嫌違反“禁止虛假商業行為”的聯邦法。2002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最終作出了“明示搜索引擎廣告資訊”的建議文件,要求將廣告內容與搜索結果區分開來。現在,谷歌等搜索引擎的競價結果會與自然搜索結果分開排列,並且在頂部區域及右側醒目明示“讚助商連結”。
2003年,谷歌因為藥品廣告問題接到美國國會三個不同委員會的調查。2011年,因投放美國法律禁止的醫療廣告,谷歌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為此支付了5億美元的罰款。(馬 菲 韓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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