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國神社爆炸案被告再獲“新罪名”:運火藥到日本未繳稅
原標題:不滿日本歷史態度 靖國神社爆炸案被告再遭起訴
據日媒報道,有關2015年11月位于日本東京的靖國神社公廁傳出爆炸聲並發現可疑物品一案,東京警視廳公安部日前透露,韓國籍被告全昶漢(28歲)交代稱:“(制造該案)是認為能夠獲得他人認同,得到成就感。”
據日本警方透露,全某還稱對日方有關供奉甲級戰犯的做法感到憤怒,表示希望在歷史上留名。日本警方認為全某可能是“希望在韓國獲得稱讚”而制造了這起案件。
全昶漢
日本警方還認為,2015年11月21日全某首次來到日本,于當月23日潛入靖國神社並在公廁單間內安裝了定時起火裝置。
而在之前的1至2個月內,全某查閱了火藥制造與金屬管炸彈相關網站並購買材料,在位于韓國東北部江原道山區多次進行試驗,將火藥裝在金屬管內燃燒引爆。
另一方面,東京地方檢察院16日以違反《關稅法》(未經許可進口未遂)等罪名再次起訴全某。根據訴狀,2015年12月9日全某未經許可企圖將大約1.4公斤的黑色火藥從韓國進口至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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