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期中央第一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南省開展督察“回頭看”時,收到投訴稱,一家本應停産兩年多的煤礦企業仍在違法排污。督察組檢查發現,該企業曾收到環保部門33張罰單,但因有基層領導幹部“站臺”等原因,始終未曾整改。
網民表示,污染企業有錯不改,暴露了個別地方政府責任落實不力、環境執法走過場以及違法排污成本低等問題,亟待提高企業違法成本,落實責任制,對環保不作為、執法走過場等行為進行嚴厲追責。
網民“肖瑋”稱,33張罰單“罰”不來一次整改,這説明,環境問題的整改,大多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想不想”的問題。
網民“言之”稱,屢罰不改、執法疲軟,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屬地責任落實不力,敷衍應對色彩濃重;另一方面,執法手段簡單、松弛,查封扣押、按日計罰等強力執法手段缺失,執法威懾力不夠。更重要的是,基層環保執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義,走過場的痕跡明顯。
網民“廣江”表示,一些地方之所以一再心懷僥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急功近利的政績觀。一些地方為發展經濟對污染問題睜只眼閉只眼,一些産業早就該淘汰或升級卻留了下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污染防治是一場不能輸也輸不起的戰役。無論是破除地方保護主義還是推動産業轉型升級,都必須啃“硬骨頭”。
網民表示,對于敷衍整改、假裝整改的地方,一次“回頭看”恐怕還不行,還要多殺幾個“回馬槍”。而且,對于欺上瞞下的假裝整改等行為,要老賬新賬一起算。
網民“子長”認為,強化環保主體責任,重在“嚴”字上下功夫。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在“嚴”,即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具體到環保主體責任方面,同樣也要貫徹這一要求。對假環保、假執法行為,必須“真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