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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黔南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常務副州長劉華龍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3-12-01 09:43:5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貴陽11月30日電(記者汪軍)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一審公開宣判黔南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常務副州長劉華龍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華龍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劉華龍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劉華龍利用擔任龍裏縣委書記,黔南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務副州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個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兌現招商引資獎勵政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97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華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鋻於劉華龍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受賄所得已全部查扣在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王雪松 鄧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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