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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南寧暫停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
2023-04-29 09:46:42 來源: 南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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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5月1日起南寧暫停北部灣經濟區 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

  4月27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暫停受理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根據《通告》,自5月1日起暫停受理北部灣經濟區內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玉林市、崇左市的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方案〉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18號)第一條第三點規定:“本地職工優先。各公積金中心應優先保證本地繳存職工的貸款需求,當個貸率超過75%,可以暫停發放經濟區同城化貸款,改由職工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負責發放”;《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南金管〔2015〕1號)第五條第三點規定:“實行本地職工優先政策,當個貸率超過75%,可暫停發放經濟區異地同城化貸款,改由職工繳存地公積金中心負責發放”;2023年3月29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南寧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工作報告》顯示,2022年末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貸率為80.14%,截止2023年3月底個貸率已遠超75%,早已達到暫停受理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的條件。按照上述業務辦理優先規則,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優先保障南寧市本地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資金需求。經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5月1日起暫停受理北部灣經濟區內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玉林市、崇左市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

  《通告》明確,從5月1日起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停受理北部灣經濟區內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玉林市、崇左市繳存職工申請辦理的新建自住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商業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自住住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2023年5月1日前已受理的北部灣經濟區住房公積金同城化貸款業務,如符合放款條件的將繼續發放,不符合放款條件的不予放款且不再重新受理。(記者 尹海明 通訊員 李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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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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