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消協發布2021年全省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2022-03-14 08:31:48 來源: 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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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省消協發布2021年全省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3月13日,甘肅省消費者協會面向社會發布了2021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汽車銷售、農資産品、網上購物、中介服務等方面,以此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消費指引,提醒經營者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購車被強制收費萬余元

  2021年6月,消費者張先生投訴,2021年4月在蘭州市城關區大沙坪東風日産鑫通店,以20余萬元價格購得一輛家用轎車。提車當日,4S店除去收取合理費用外,又額外收取無憂保險費、8年保養費、GPS定位費、車輛出庫費、揭膜費、挂牌費和挂牌服務費等共計1萬余元,且這些費用不開具發票。

  經過多次溝通調解,經營者承諾贈送8年免費保養、拉桿箱一個,並額外補償消費者1000元。

  買到不合格化肥莊稼減産

  2021年7月9日,定西市臨洮縣藥材種植戶羅先生反映,年初在定西市安定區內官鎮興盛農資經營部購買了青海格爾木農樂鉀肥有限公司生産的農樂硫酸鉀鎂化肥,施肥之後,種植的藥材和當歸一直沒有生長,出苗率只有20%。經檢測該化肥為不合格産品。

  經調解,經營者給予消費者羅先生購買化肥款的三倍賠償計2400元,同時經營者承擔1500元的化肥檢測費及交通費等,總計5000元。

  培訓機構收費後不履約

  2021年6月9日,定西市安定區消費者杜女士來信反映,2020年12月與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簽訂了一份報考事業單位培訓合同,繳納培訓費2.33萬元,約定若考不上該公司一個月內退還所繳的全部費用。後杜女士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未被錄取,要求經營者退款,但經營者遲遲不退還。

  經協調,雙方達成和解,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分兩次退還杜女士培訓費用2.33萬元。

  網購到被召回藥品

  2021年3月11日,消費者王先生電話投訴,2月18日在拼多多電商平臺的嘉峪關康盛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購買了一盒復方金銀花顆粒,後來在新聞上看到廣西淩雲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復方金銀花顆粒早在2021年2月5日已經被要求全面召回,消費者購買的藥正是這個廠家生産的。

  經調解,經營者按相關法律法規為消費者全額退款並予以賠償1000元。

  會員積分兌換商品遭拒

  2021年1月4日,金昌市金川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他是天彩樂可多超市的會員,因購物積分超過600分,按照該超市積分兌換承諾(店內彩頁有顯示)可以兌換電火鍋,但兌換時只讓兌換玻璃碗。

  經協調,經營者同意給消費者兌換電火鍋。

  商家為未成年人開通網遊

  2021年9月13日,張某向金昌市永昌縣消費者協會投訴,家中12歲孩子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攜帶家長手機到永昌縣朱王堡鎮輕松書店,以微信掃碼的方式充值660元開通網遊,書店還向孩子收取了60元手續費。其後,張某聯繫經營者退款未果,于是訴至消協請求維權。

  經協調,經營者退還張某充值花費的600元以及收取的手續費60元。

  通過中介租房遇到二房東

  2021年2月22日,慶陽市西峰區消協接到消費者申女士的投訴,2020年10月25日通過慶陽市西峰區京和不動産公司(貢園小區店)租房,交付中介服務費750元、房屋租賃費2.25萬元,租期一年。2021年2月8日,一自稱房東的人到府讓她盡快搬出。交涉中,申女士才得知與她簽訂租房合同的是二房東。申女士要求中介公司退還剩余租金,並賠償損失。

  經調解,京和不動産中介公司退還消費者750元服務費。剩余房租經調查二房東因經濟糾紛已被他人起訴,因此支援消費者走司法途徑解決。

  使用贈品遭遇諸多限制條件

  2021年5月30日,消費者劉先生投訴,2020年7月22日其在莊浪縣全動力游泳健身俱樂部辦理了一張健身卡。經營者約定,只要消費者將俱樂部宣傳廣告群發150人以上,即可獲贈一張價值1000元的加油卡。當劉先生獲得加油卡使用時,卻被告知有諸多限制條件。消費者和經營者協商退還辦健身卡的999元被拒。

  經過協商,經營者同意在扣除部分健身費後,退還消費者共計660元。

  購二手車無法過戶

  2021年8月9日,平涼市崆峒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李先生投訴,2021年8月2日在平涼市隴東二手車交易市場凱迪名車店購買一輛二手車。其後,因為經營者無法提供過戶手續,消費者要求退還購車款,經營者告知需扣除30%違約金後方可退還。

  經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最終,經營者向消費者退還全部購車款。

  消費者安全權受損商家“躲貓貓”

  2021年5月8日,張掖市民樂縣消費者協會接到陜西省清澗縣侯先生投訴,2019年8月4日在民樂縣方舟溫泉水世界玩智勇衝關項目時,因為沒有安全提示導致自己骨折。經營者稱門票含有保險可以進行賠償。侯先生做手術花了5萬多元,找經營者要求賠償時,經營者向侯先生轉賬2萬元後再無下落。

  經調解,經營者承諾將剩余的醫藥費賠償到位。

  免費贈送變私自扣款

  2021年7月24日,消費者邱先生訴稱,張掖市民樂縣李佳玲AI智能體驗店工作人員以免費贈送餐巾紙、洗衣液等方式吸引消費者進店,然後向消費者宣稱可以免費贈送學習機,但要得到學習機消費者需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號。邱先生領取了學習機後卻發現銀行卡被無端扣款2199元。

  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經營者在扣除100元後,退還2099元。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袁文波

責任編輯: 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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