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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查配偶財産?福建立法保障“她權利”,但並不排斥“他權利”-新華網
’因此‘婦女可依法查詢配偶財産’的權利不是福建省創設的,這條規定有明確的上位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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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查配偶財産?福建立法保障“她權利”,但並不排斥“他權利”

2024-04-14 12:27:55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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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4月14日電(劉豐)《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3月27日經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婦女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以依法向房地産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産狀況,有關單位應當受理並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妻子可查配偶財産,引發公眾熱議。

  網友熱議 丈夫能查配偶財産不?​

  支持者的聲音認為,這項條款釋放出保護婦女權益的積極信號。同時更多人認為,要保障“她權利”,也不能忽視“他權利”。

  “如果老公也可以查詢老婆的財産,我覺得這個規定沒問題。”

  “夫妻可以互查才是平等。開誠布公是夫妻的底線。不應是一方的特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女性有查看男性資産的權利,相對的,男性也應該有查女性資産的權利。”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規定就不可以直接點,寫上夫妻之間可以互查,這很難嗎?一定要搞得有點男女對立?”

  立法部門回應 條例不排斥“他權利”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相關人士回應,條例關於婦女可依法查詢配偶財産的規定,是福建地方立法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對共同財産知情權保障的具體落實。這一規定保障“她權利”,但並不排斥“他權利”。

  “查詢財産是‘她權利’,也是‘他權利’。”福建江夏學院法學院行政法系主任王書娟&&,“民法典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因此‘婦女可依法查詢配偶財産’的權利不是福建省創設的,這條規定有明確的上位法依據。結合民法典的規定可知,財産查詢主體不限男女,只是條例作為婦女權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規,才從保障婦女權益的角度作出規定,並不會因此否定或者影響到男性的合法權利,也沒有違背男女平等原則。”

  王書娟強調,“最重要的是,這個規定不是無條件查詢,婦女除了要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還必須遵守‘依法’查詢的明確前提,就是要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有關財産查詢方面的規定,按照法定程序要求進行查詢。比如查詢房産方面的信息,不管男女,都應當按照《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查詢。”

  專家解讀 公眾在熱搜中學法普法是網絡時代的必然

  “婦女權益保障立法衝上熱搜,社會大眾在熱搜中學法普法、知法用法,是網絡時代的必然,也是法治社會的表現。立法有熱度説明社會整體的法治意識大大增強。”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姜孝賢認為,對立法機關來説,立法討論的過程既是普法的過程,也是社會效應的重要反饋渠道之一,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聽取公眾意見,對今後的立法工作有很好的促進和幫助作用。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劉超認為,隨着時代發展,夫妻共同財産結構組成呈現出更多元化的趨勢,現有的查詢制度散見於不同的法律法規中,不利於該項制度的實際落地,在實踐中也欠缺可操作性,很多群眾並不了解甚至不知道自己還有這個權利,更不會運用這個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實可以建議國家層面進行統籌考慮,對財産查詢制度的查詢主體、查詢原則、種類、要求以及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等內容作出統一規定,讓這一制度更加完善和可操作。”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副主任韓正武説:“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明確規定‘在夫妻共同財産、家庭共有財産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公開透明才有利於維護夫妻、家庭的和諧,互相隱瞞只會引發更多猜忌和割裂。作為一部地方法規,積極探索知情權保障立法有助於增進婚姻關係中共同財産的透明度。”

[責任編輯: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