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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份承諾函替代多項投標材料

  5月16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我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月底在全市政府採購項目中實施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制,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項目投標,以書面形式提供規定格式的《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函》,即可替代財務證明、納稅證明等多項材料。此舉推行半個多月來,受到許多市場主體歡迎。

  北京網禦星雲公司西南區域負責人陳先生介紹,原來他們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要在投標和響應文件中附上現金流量表等許多財務報告資料,上市企業甚至要附上上百頁的財務審計報告,還要去相關部門網站打印稅收、社保、信用等資料,既不便捷,也浪費紙張。“如今實施承諾制,一紙承諾就替代了很多材料,大大地提升了便捷性,也更加綠色環保。”

  為優化我市政府採購營商環境,市財政局明確提出,供應商在參與政府採購項目投標時,可對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簡化。簡化後,供應商只需以書面形式提供規定格式的《基本資格條件承諾函》,即可替代財務狀況報告(表)、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等多項材料。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承諾制是以國家信用體系建設和全國政務大數據為基礎所制定的政策,供應商應對其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作出虛假承諾的供應商,除按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接受行政處罰外,還會被納入失信名單,“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違法違規成本將更高。(記者 廖雪梅)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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