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發展改革委官網發布了草擬的《重慶市政府定價的公證服務收費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裏的新收費標準在部分收費上有減免,擬於從明年1月1日起執行。
記者從中看到,目錄分兩類共17項公證服務項目,該目錄以外的公證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應當由公證機構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同時,公證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拆分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改變計費方式,不得通過循環證明、捆綁服務等方式增設不必要的證明事項並加收費用。
記者對比發現,新標準在部分收費上有減免。比如,繼承、贈與或接受遺贈,受益額在50萬元以下部分(含50萬元)按0.5%收取,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而此前這一標準是按1%收取。此前,出生、死亡、身份的公證服務收費是300元,而新標準降到了150元。
根據公證用途,對於與領取撫恤金、勞工賠償金、救濟金、勞動保險金等有關的公證事項,與公益活動有關的公證事項,證明贍養、撫養、扶養協議的公證事項,公證費用減免比例不低於20%。對低保戶、重度殘疾人辦理本目錄中相關業務的,公證服務費用減免比例不低於50%。對80歲及以上老人首次辦理遺囑公證,免收遺囑公證服務費用。
公證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拆分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改變計費方式,不得通過循環證明、捆綁服務等方式增設不必要的證明事項並加收費用。
公證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1日前向發展改革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收費政策執行和公證服務收入、支出等相關情況。
重慶市發改委&&,將對徵集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整理,認真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意見建議請於11月5日前反饋。反饋方式為:電子郵件:cqsfgwsfc@sina.com;傳真:67575442;郵寄信件:重慶市渝北區洪湖西路16號市發展改革委收費管理處(401121)。
記者 郭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