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4日電(記者陳旭、趙琬微)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在崗位資源和總量上突出區級統籌管理,建立體現中小學自身特點和管理需求的崗位設置管理模式,充分發揮了崗位設置在中小學人事管理中的基礎、導向和激勵作用,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據悉,該辦法深化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從北京市級適當下放管理許可權,注重落實和保障中小學用人自主權,在崗位數量統籌上突出區級統籌管理。區級統籌是指,由各區核定區域內中小學崗位總量,再由各區教委在總量范圍內充分協調各級各類教師的崗位資源,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統籌調配各校崗位數量。也可以按照各學區(教育集團)內各級各類學校數、在校生規模、班額、師資結構、承擔教育教學改革和任務需要等情況,由各區教委將崗位打包分配到各學區(教育集團),實行集中管理。
密雲區教委人事部門表示,過去部分教師在輪崗時的崗位設置、職稱難以流動,加強區級統籌教育資源的許可權後,將進一步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體制障礙,使輪崗教師的崗位、職稱設置更加合理,意味著教師可以更好地在區內跨校流動。
辦法還明確,中小學要通過“三步走”科學制定崗位設置方案。第一步,設置不同類別崗位的結構比例,也就是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的結構比例。第二步,設置專業技術崗位高級、中級、初級的結構比例。第三步,對于專業技術高、中、初級崗位中的不同等級,按要求設置結構比例。
2014年印發的《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提出,加強縣(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北京2019年發布《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在政策解釋中明確,該管理改革是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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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因地施策”推進中小學崗位區級統籌管理
據悉,該辦法深化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從北京市級適當下放管理許可權,注重落實和保障中小學用人自主權,在崗位數量統籌上突出區級統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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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設置不同類別崗位的結構比例,也就是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的結構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