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 2018/06/23 06:30 約6分鐘
共享單車行業正在迎來變革。
根據Trustdata日前發布的《2018年中國共享單車行業發展分析報告》,國內的共享單車市場基本穩固在了ofo和摩拜兩強並立的格局下,雖然也有類似哈羅單車這樣的後起之秀,但更多的品牌顯然已經被“三振出局”。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估計,公開披露倒閉、停運或是轉讓的共享單車企業已經有60多家,實際數字很可能更高。
然而,即使對這些暫時的領先者而言,共享單車這個行業帶給他們的挑戰仍然是復雜的。與被譽為“新四大發明”之一時的眾星捧月不同,目前市場對共享單車的盈利能力、運營能力和與城市和諧相處的能力都更為看重,真正的挑戰也許才剛剛開始。
在交通資源緊張的大城市裏,共享單車的出現為出行提供了空前的便利,這是毋庸置疑的。
“這個發明真是太棒了!”我的一位朋友曾經這樣對我説。作為一個早出晚歸的碼農,他住在素以交通擁堵著稱的西二旗,距離最近的地鐵站也有超過2公裏的步行距離,在共享單車出現前,他不得不主要依靠“黑的”出行。共享單車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但他高興沒多久,就發現事情正朝著另一個方向發展:共享單車是如此之多,多到有些失序了。“每天晚上,小區內外到處都是共享單車,多到自行車道都停不下,還要把人行道也佔滿”,他發現,“回家的時候,要麼需要在車山車海間‘披荊斬棘’,要麼只能冒險走機動車道,繞進小區大門。”
毫無疑問,很多人都喜歡方便的共享單車,但沒有人會喜歡亂停的共享單車。把一切公共空間都變成免費停車場的共享單車,正在用另一種不便來削弱自己帶來的出行方便。
經濟學“外部性”的概念可以幫助我們分析這個問題。任何一個公司、任何一樁生意,都會對外部的人或者事産生某種無法用金錢計量的影響,這就是“外部性”的通俗解釋。如果這種影響是好的,比如讓別人的環境更優美了(同時還不需要額外付錢),這種外部性就是正向的;如果這種影響是壞的,比如讓別人的環境更擁擠了(同時也沒有獲得應有的補償),這種外部性就是負面的。
共享單車先天是一個外部性十分顯著的行業。當監管得當、行業有序的時候,正面的外部性會體現得非常顯著,比如大家出行成本的降低會促進更多物資及信息交流的産生;如果監管缺失、行業無序,那麼負面的外部性就會顯現出來,比如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加大管理成本、降低交通效率,再比如對過早報廢單車的處理加大了社會成本。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共享單車的競爭從一線城市延燒到三四線城市,其負面外部性在這些城市的體現可能會超過一線城市。因為相較于一線城市而言,三四線城市在城市運營、基礎設施、管理隊伍等方面的短板更多,而其市場消化能力又顯著不及一線城市,因此 “人車矛盾”“車地矛盾”的負面外部效應可能會更加突出。
事實寡頭的形成,能否讓這個行業盡快走出依靠燒錢帶來的快速增長,轉入靠自身價值持續運營的長久軌道?這或許取決于幾方面的合力。
其一,對于城市管理者而言,管理不當的共享單車,可能成為城市形象的負累。比如各地出現的所謂“單車墳場”,日本《東京新聞》近期的一條報道稱,“在上海市高樓周邊的空地上,眾多的自行車堆積如山……一位在自拍的40多歲女性嘆息道,明明還可以使用的,真是可惜。”考慮到前期投放到市場裏的大量單車,這種情況的出現幾乎是必然的,畢竟很多運營公司都倒閉了,還能指望他們回收處理自行車嗎?
誠然,在前期共享單車快速鋪開的過程中,城市管理者很可能跟不上這樣的節奏。但當共享單車已經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就是時候對共享單車的停放、使用、維護和回收等方面劃出明確的紅線了。
其二,對于單車使用者而言,也有必要鼓勵一種“方便自己、方便大家”的共享單車文化。往小了説,這是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往大了説,這是在學習掌握一種面向未來共享經濟的行為模式。
事實上,對于共享單車而言,最重要的維護者,不是單車公司聘請的專職維護人員,而是使用者本身。“無樁”是共享單車的方便之源,但停車地點的方便,不等于停車地點的隨意。每一個使用者都應該在享受便利的同時,確保行為符合社會利益和交通法規的要求。作為共享單車的受益者,使用者也應該成為共享單車的重要維護群體。此外,由于主動維護形成的利益,還可以通過大數據的行為模式統計,最終回饋到那些表現優異的使用者身上,比如對行為模式良好的用戶,可以進行公裏饋贈、押金減免等。
最後,對于現存的共享單車企業而言,請不要誤以為,通過資本遊戲把競爭對手擠出局就是勝利。真正的比拼,應該看哪家企業能夠真正長久地融入城市生活,成為一種大家不會突兀注意到、但又離不開的基礎生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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