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30日電 能源合作是中俄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兩國務實合作的重點。
1996年12月,李鵬總理訪問俄羅斯。雙方決定設立政府首腦定期會晤委員會。在該委員會框架內常設經貿和科技合作分委會、能源合作分委會和運輸合作分委會。
1999年10月,中俄合作建設的田灣核電站正式開工。2007年8月,田灣核電站全面投入商業運作。2012年12月,田灣核電站二期開工建設。
2008年兩國元首倡議成立副總理級能源談判機制(現更名為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7月,王岐山副總理和俄羅斯副總理謝欽在北京啟動中俄能源談判機制。
2008年10月,王岐山與謝欽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談判代表會晤。王岐山表示,中俄能源合作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全面長期合作的原則;二是市場原則;三是互利共贏原則。
2009年4月,王岐山在北京同謝欽舉行中俄能源談判代表第四次會晤,共同簽署了《中俄石油領域合作政府間協議》,雙方管道建設、原油貿易、貸款等所有合作協議隨即生效。
2010年9月,王岐山在天津同謝欽舉行中俄能源談判代表第六次會晤。雙方簽署了有關石油、煤炭和電力等方面的協議和備忘錄。
2011年1月,中俄原油管道投入運營,通過管道俄每年對華輸送1500萬噸原油,為期20年。
2011年5月,王岐山與謝欽在莫斯科舉行中俄能源談判代表第七次會晤。雙方簽署了天然氣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議定書。
2012年4月,俄中500千伏輸電線路投入運營。
2012年12月,王岐山與謝欽在莫斯科舉行中俄能源談判代表第九次會晤。雙方簽署了有關能源合作的四項文件。
2013年2月,王岐山與俄羅斯副總理德沃爾科維奇在北京舉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主席會晤,雙方達成擴大原油貿易的重要共識,確認通過中俄天然氣東線管道每年對華供氣380億立方米,並就東線液化天然氣項目和西線供氣合作繼續研究論證。
2013年10月,張高麗副總理與德沃爾科維奇在北京舉行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雙方簽署了《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紀要》。
2014年5月,習近平主席和普京總統在上海共同見證中俄兩國政府《中俄東線天然氣合作項目備忘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中俄東線供氣購銷合同》的簽署。雙方商定,從2018年起,俄羅斯開始通過中俄天然氣管道東線向中國供氣,輸氣量逐年增長,最終達到每年380億立方米,累計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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