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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該不該有“財産隱私”

2012年12月24日 09:41:19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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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位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官員財産公示應注重頂層設計出臺專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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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青

張兆安

劉玲

韓德雲

  “在橫琴新區,處級以上幹部需要申報房子、車子。”12月20日,廣東省珠海市公務員胡女士告訴記者,珠海市橫琴新區此項工作已啟動半年,珠海市其他區未啟動。

  12月9日,廣東省試行官員財産公示試點名單誕生:珠海市橫琴新區、廣州市南沙新區、韶關市始興縣。12月21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葉青、劉玲、張兆安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官員財産公示應注重頂層設計,及早出臺專門立法。

  公示財産主體:可否從“新提拔、新後備”開始

  今年7月以來,橫琴新區處級領導幹部要申報個人財産,處級以上幹部(不包括廳級幹部)的家庭財産在內部公示。在韶關市始興縣,官員財産申報也已悄然開展半年多,申報主體為科級領導幹部。廣州市南沙新區試點尚未全面展開。

  “珠海市橫琴新區領導幹部職級相對高些,選擇處級以上官員申報是合適的;韶關市始興縣是比較貧困的地方,副科級以上便涵蓋了當地主要領導幹部,也是合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

  “基層副處級以上的幹部不多,建議其他地方如推行官員財産公示,還是像始興縣一樣,向下擴展到科級幹部。”曾在2009年呼吁出臺“反腐敗法”的全國人大代表劉玲告訴記者,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各單位紀委均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填報財産申報登記表,但反腐成效並不明顯。

  據悉,官員財産的“申報、公示、監督、問責”是官員財産公示制度題中應有之義。日前,有學者提出,財産公示可以從“兩新”(新提拔、新後備)幹部開始。

  葉青讚成這種“新人新辦法”:“剛工作的大學生沒有什麼財産,還不需要申報;‘動幹部’(提拔為科級以上幹部)的時候,應要求其進行財産公示,如拒絕公示,可視作棄權。”

  劉玲不讚同這種觀點,她認為,公示主體應為“全體申報人員”。連續7年建議盡快推出中國特色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則認為,“官員的近親屬”也應該納入申報主體范疇;試點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擇“最容易産生腐敗的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高危崗位”開始,按年增加試點領域或崗位,最後將“所有公務員”全部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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