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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征南:美軍戰略管理體制改革的啟示

2015年12月08日 09:22:27 來源: 參考消息網

  決策監督執行“分權制衡”

  決策權、監督權和執行權的有效集中與適當分離,是戰略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美軍以PPBS(PPBE)為核心的領導管理體制充分體現了“分權制衡”的核心理念,有效實現了國防部(決策權)、軍方(執行權)和國會(監督權)之間的權力平衡,是一種比較科學、合理的制度。在此制度下,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在戰略管理方面擁有最高“決策權”;國會擁有“審批權”和“監督權”(參院負責高層人事審批、眾院負責預算審批,兩院負責對重大政策實施監督);軍方擁有“執行權”,且權力一分為二,軍種部負責軍隊的行政管理、武器研發和教育訓練等日常性工作,聯合作戰司令部具體負責所轄部隊的作戰指揮。這種體制實現了三大權力之間的平衡,使總統或國防部長、國會和軍方在軍事事務上都不具有絕對權力,只有相對權力,其權力受其他部門、其他官員的制衡和限制,進而避免了濫用職權和超越權限現象的發生,有利於軍事決策、監督和執行的科學化、合理化和穩定化。

  從外部監督機制看,美國國會是軍隊建設最大的監督部門,內部設有軍事委員會。軍隊領導指揮及其運行機制改革方案的&&都要在國會進行充分的調查、聽證和辯論,並在方案執行過程中進行監督和審查,有效防止了貪污、浪費現象的發生。

  國防部長辦公廳設有基本評估主任、作戰試驗與評估主任、項目分析與評估主任等,負責從不同角度監督和評估國防部政策執行情況。參聯會聯合參謀部下設的部隊結構、資源與評估部,各聯合司令部下設的戰略規劃與政策部,都負有監督和評估美軍體制機制的職能。一旦出現問題,監督部門會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從而確保戰略資源配置始終在法制軌道上運行,確保體制改革從方案設計到執行落實再到反饋評估的全過程都受到嚴格的監督。

  此外,媒體是重要的監督部門,以其特有的方式引導民意,對國會和政府施加壓力,繼而對軍隊戰略管理體制改革産生影響。(作者:軍事科學院外軍部美大室助理研究員 付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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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韓松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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