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日媒報道,美國眾議院全體會議當地時間15日以多數贊成通過了決定2016財年國防預算大致框架的《國防授權法案》。法案就日美同盟宣稱“支持包括解禁集體自衛權在內的日本防衛政策變動”。
美國的表態
這是美國方面對日本防衛政策轉變的最新表態。
日本政府5月14日下午召開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了與行使集體自衛權相關的系列安保法案,包括1個新立法和10個修正法。
事實上,由於執政黨在日本國會參眾兩院均佔據半數以上席位,這些安保法案成為法律已為定局。這也意味着安倍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修訂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擴大自衛隊海外軍事活動的軍事安保政策,將在法律層面得到保障,也宣告日本戰後長期堅持的專守防衛國策被安倍政府徹底顛覆。
美國方面對此大力支持,國務院發言人傑夫·拉特克14日在記者會上對此&&,“對加強美日同盟的舉措&&歡迎”。
日本民眾卻並不認可。14日臨時內閣會議召開當天,就有約500人在安倍官邸前集會,大喊“不需要可以發動戰爭的法律”、“守護憲法第9條”等口號,反對政府轉變安保政策。
在之前5月3日日本憲法日的紀念活動上,3萬餘名日本民眾集會,抗議政府的修憲舉動。
在野黨也紛紛批評該法案是“戰爭法案”。依據《日本國憲法》第9條“放棄戰爭,不設軍隊”的規定,日本放棄了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支持的“好處”
為什麼在日本民眾反對安保政策轉向的問題上,美國卻&&歡迎?
事實上,解禁集體自衛權是美國人主動的要求,美國政府歷來就對日本修改和平憲法持支持、鼓勵甚至慫恿的態度。
早在1953年,時任美國副總統的尼克松訪日期間,就公開發表演説承認美國在日本非武裝化問題上犯了錯誤。
冷戰結束後,克林頓政府更是直接&&:“和平憲法第9條已經成為深化、發展美日同盟關係的障礙。”
“9·11”後,小布什政府發現日本僅為美國反恐戰爭提供了5%的軍費,於是把修憲作為日本入常的“誘餌”。
這一切源於《美日安全保障條約》中存在的一條“不平等“條款:“各締約國宣誓在日本國施政的領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依照本國憲法的規定和手續,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