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整治山寨微信違法亂象須出重拳
2019-05-08 09:03:10 來源: 光明日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許昌一男子突然收到微信好友發來的借錢資訊,説:“在嗎?能不能借500元?”還用語音説了聲“是我”。聽到是好友本人,該男子馬上把錢轉了過去。然而,該男子向對方再次核實時,朋友卻直呼沒有借錢,是自己的微信號被盜了。如今的一些騙術,已達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近期,全國已發生多起類似的微信語音詐騙案件。據媒體調查發現,這些案件背後都有山寨微信的“身影”。一些不法軟件開發者開發的山寨微信,具有多種正版微信沒有的功能,包括轉發語音、紅包秒搶、防止撤回、修改微信定位、一鍵克隆朋友圈等。

  老實説,這樣的新型騙術,的確讓人有“防不勝防”之感。平常,如果僅僅是微信好友“突然”發個借錢資訊,人們可能還會有所懷疑,是不是有人盜用了對方的微信號,或者是盜用了好友“頭像”,畢竟之前媒體報道的案例也不算少。可是誰又能想到,再熟悉不過的好友語音,竟然還有“假”的呢?再看那些山寨軟件,界面與正版微信幾乎沒有區別。

  其實,對于消費者來説,就算是一時糊涂,被山寨軟件套牢,或者是主動在網上購買了山寨軟件,板子都不能光打在受害者身上。翻看媒體報道,山寨軟件在市場或者網上“盛行一時”,違反《著作權法》《電子商務法》《電腦軟件保護條例》等法規,侵犯正版軟件的所有權人權益,這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有關部門的執法查處為什麼不能及時跟進呢?如果銷售平臺配合電子商務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執法,切斷網上購買山寨軟件的渠道,還會有那麼多“蒙在鼓裏”的受害者嗎?

  炮制山寨微信軟件,不僅關係到版權保護的問題,更關係到公眾的網絡安全。軟件“李鬼”憑借山寨微信,輕松侵入和控制用戶手機,動輒獲利巨大,儼然一顆網絡“毒瘤”。根據《網絡安全法》,對于這種“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幹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理應獲得“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等處罰,但令人遺憾的是,鮮有處罰“拳拳見肉”,類似網絡騙局仍屢有發生。

  此外,還應看到的是,山寨微信軟件往往只是手段,詐騙他人錢財才是目的。對于利用山寨軟件詐騙的違法犯罪分子,除了根據《侵權責任法》承擔停止侵害、返還財産、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更應被追究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侵入電腦係統、詐騙等刑事責任,以及承擔從業禁止的後果,即“終身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在巨大的利潤面前,不法分子總有鋌而走險的衝動。也只有讓他們付出民事、刑事上的沉重代價,才能真正産生震懾、教育的作用。面對山寨微信的違法亂象,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執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維護網絡秩序,讓公眾更加放心地享受信息技術帶來的便捷生活。(作者:劉婷婷,係法學副教授)

+1
【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相關新聞
  • 賣茶女、蟲草姑娘,博同情式詐騙何時休
    “蟲草姑娘”們利用人的同情心和信任詐騙,某種程度上讓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稀薄。
    2019-03-28 09:20:33
  • 壓縮網絡詐騙的生存空間
    加強網絡技術風險預判,不斷提升對策的科技含量、智慧含量、創新含量,從而讓治理技術跑到技術犯罪的前面
    2019-01-30 09:20:34
  • 打擊電信詐騙要治未病
    打擊電信詐騙,既要靠政府部門的重拳出擊,也需要網絡平臺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形成綜合施治的合力。
    2018-12-07 08:57:14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多彩民俗迎立夏
多彩民俗迎立夏
澳“伊拉瓦拉之翼”航展落幕
澳“伊拉瓦拉之翼”航展落幕
北大博士:我在雄安當村官
北大博士:我在雄安當村官
樂享“五一”假期
樂享“五一”假期

01016018000000000000000001110764112446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