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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穿山甲公益訴訟關鍵不在輸贏
2019-05-08 09:03:09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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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查獲的活體穿山甲兩個月後全部死亡,廣西林業部門為此走上了法院的被告席。一方是民間環保組織,一方是地方主管部門,這件全國首起因穿山甲死亡引發的公益民事訴訟一時引發關注。今年4月,該案入選由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會、法治周末報社評選的2018年度“中國十大公益訴訟”。5月6日,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針對案件的多個焦點問題展開辯論。該案未當庭宣判。

  案件的爭議點在于,廣西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是否該為穿山甲死亡負責?原告稱被告應將檢疫合格的八只穿山甲放歸大自然,而被告則認為這些穿山甲是走私進境,本身帶有細菌和病毒,貿然放生對生態同樣可能造成破壞。這些穿山甲是否死于救治不力?這正是本案的最大爭議與看點所在。

  而早在綠發會提起這起公益民事訴訟之前,穿山甲是進行放生還是進行人工繁育,就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而受到相關部門救助的穿山甲死亡率太高這一問題一直存在,這讓穿山甲陷入嚴重的救助困境。所以,這起全國首例穿山甲公益訴訟案值得關注的關鍵在于該如何對穿山甲實施更好的救助,從而保護好這一極度瀕危物種。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走私進境的穿山甲往往經過走私團夥的暴力對待,加上長期運輸過程中惡劣的環境,對它們的救助本身就很困難,而國內人工養殖與繁育技術都不過關,這些都造成了穿山甲在救助之下大量死亡的結果。所以,不能簡單將責任歸咎到對穿山甲實施救助的部門身上。但綠發會提起公益民事訴訟,也是在履行保護瀕危動物,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責任,同時也能起到提醒相關部門更加重視野生動物保護的作用。

  此案最終誰輸誰贏並不太重要,更為重要的是,要能盡快走出穿山甲保護困境。所以,這起案件更多是技術之爭,而非是非之辯。對此,需要政府部門真正重視起來,加大財政投入,鼓勵與引導科研機構與有技術優勢的企業聯合起來,攻關馴養繁殖技術。而對綠發會呼吁的建立穿山甲野外放歸機制,也要予以充分考慮,如果符合放歸條件,也有必要將穿山甲放歸大自然。

  拯救穿山甲這一極度瀕危物種,需要各方更多一些團結與互助,少一些誤解與衝突。也需要相關各方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形成解決問題的合力,從而盡早走出穿山甲保護困境。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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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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