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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隨禮回歸情意和祝福的本義
2018-10-24 08:42:24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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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擺宴席請大家吃飯,本來是件高興事,可在重慶渝北光電園一家企業工作的新娘小徐卻不快樂——公司裏18個同事,大家合起來給她發了1314元的紅包,祝她和丈夫一生一世。“他們結婚的時候,我最少也要隨禮300元錢,可如今到我結婚,卻來這麼一出。”小徐説,自己現在有種被欺負的感覺。

  人是社會中的一分子,必然會和其他人發生人際關係,也必然會發生人情交往。時間長了,你會發現一個規律:無論是同事、朋友、同學、親戚之間的互送份子錢隨禮,都是人際關係的交換,都會遵循兩條原則:一是禮尚往來原則,即隨禮是相互的,基本不存在“來而不往”的現象。你的兒子結婚我去應酬了,我的女兒出嫁你必須到場,甚至人不到,禮金也要到,否則就是“失禮”了。

  二是等價交換原則,即雙方往來的“交易額”基本是對等的,價值不可能差距過大。甚至有這樣一種情況,同一個家庭,會因為不同的交往對象而有不同的隨禮標準,與有些人的往來是上千元,有的則是幾百元,更有相互之間只到場不送禮的——一些單位同事間就存在這種模式。

  聽説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逢年過節就驚嘆收到了太多的“紅色罰單”。那些向你發來“紅色罰單”的人,有些是因為過去已經為你家出過份子錢,現在人家辦事了,發來了“通知”,那是人家收回投資;有些則是對方發出的“邀約”,看你是否應約,你今天應約了,人家也就暫欠你一份情,下次你家辦事,人家也會如約來應酬。

  如何應對過重的“隨禮”負擔?消極的辦法是,調整自己的“外交”政策,根據交往的必要性和自己的經濟可能性確定,確定“外交規模”,不必“有請必到”,把“外交規模”控制在你認為合適的水準。另一種情況是,根據不同對象確定交往的標準,也讓交往標準與自己的經濟承受力相適應,對于那些動輒交往數千元的“高大上”對象,可以果斷地退出交往。

  筆者主張採取積極的辦法,讓“隨禮”回歸情意和祝福的本義。當親戚、朋友、同事舉行婚禮,我們到場送上一份友情和祝福,例如是有紀念意義的禮品,哪怕是一個花籃,也是表示自己的心意,基本上不直接送錢。特別是新參加工作的同事,完全可以搞一個“一律不隨禮”的約定,即使家庭親戚之間也可以做到有事大家參與,共同分享喜悅,一律取消金錢隨禮。當然,你要發起這個活動,必須是自己已經隨禮之後,應該收禮的時候作出決定,而不是在自己應該付出時決定。

  在筆者的老家江蘇東臺市,人們基本上已經這樣做了。除有的近親之間還有禮尚往來的禮金,大多數朋友、同學、同事舉辦婚禮之類的慶典,都已經不再隨禮,大家到場表示祝賀,簡直就是“白吃”一下。有時即使當場收了禮金,事後都會到府退還,這樣的事多了之後,大家就覺得,硬要送禮金反而讓主人添麻煩。大家心裏也都坦然:我當初結婚你不送禮,你今天結婚我也不送禮。

  前面新聞中的重慶新娘小徐感到委屈,是因為她用等價交換的原則看待禮金了。應該説,單位的同事一共送上1314元禮金,這原本是一個不錯的創意,不應從金錢的角度去理解,而應該視為一種美好祝福的寓意。但問題是,過去別人結婚,小徐都是送上300元,感到不對等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些過去收過小徐300元的人確實不妥,他們應該另外補足,才符合送禮的普遍原則。

  但從小徐的角度看,如果從自己這次“被欺負”開始,利用這個機會宣布,今後在這個單位,本人一律不再隨禮,希望同事之間也不再隨禮,應該也是不錯的。如果能做到這樣,小徐“被欺負”也算是為新風氣開了個好頭,就不必太難過了。 (常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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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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