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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烏魯木齊10月12日電(記者阿依努爾)為進一步落實惠民政策,新疆上調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並確保各地10月年底前將增加待遇發放到位,全區8044人將因此受益。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最新獲悉,此次調整對象為全區范圍內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上調標準為:1至6級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229元、193元、181元、175元、139元、129元。調整後,1-4級因工傷殘人員月傷殘津貼每人平均可達3249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8元,孤寡老人或孤兒則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調整後,每人平均撫恤金可達1410元。
此次上調還包括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按照護理依賴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6元。調整後,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每人平均可達1644元。上述三項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時間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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