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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9月20日電(記者張斌)為進一步規范銷售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19日,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責令有關部門對違規宣傳和銷售問題嚴查。
通知指出,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廣告宣傳中,應嚴格按照《房地産廣告發布規定》等要求正確宣傳,不能含有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等事項的承諾。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補充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購房人所購商品房相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當年入學政策為準,房地産開發企業一律無權承諾。
通知要求,針對違規宣傳行為,各工商管理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針對違規銷售問題,各房産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檢查,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將相關情況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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