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趙文君)網紅店也有品牌,網上名牌是否能像實體店的品牌一樣得到保護?如何規定網紅店在網絡上的競爭行為?國家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17日做客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不管是實體店還是網店,只要是具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字號、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商業標識,都應該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和規制。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近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北京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説,隨著監管技術手段的發展,網店和實體店的行政處罰和規制其實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網絡是一個虛擬化的社會,在互聯網的任何購物行為都是有痕跡的,而且這個痕跡保留得非常清晰,是可以直接鎖定的,基于這個原理可以從多個方面去尋跡、監管。
“排隊兩小時,喝茶一分鐘。”這是當前不少“網紅店”的真實寫照。所謂網紅店,就是通過網絡聚集人氣的商鋪。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
成都買房須公證搖號,能否遏制投機?
2017-11-17 13:43:42
-
雙11網購商品有問題咋辦 一成人直接中差評
2017-11-17 13:43:42
-
【議起來】“知識付費”真的能買到知識嗎?
2017-11-17 13:26:55
-
效果咋樣?利用微信朋友圈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2017-11-17 13:26:55
-
大家來熱議:校園禁外賣,到底該不該?
2017-11-17 13:26:55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