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國神社爆炸案韓國籍被告被判4年監禁
全昶漢(資料圖)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19日就靖國神社公廁爆炸案宣判,判處韓國籍男子全昶漢4年監禁。判決書顯示,全昶漢2015年11月23日闖入靖國神社,點燃安裝在公廁內裝有火藥的金屬管,導致天花板損壞。他還于2015年12月從韓國攜帶火藥再次入境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今年6月開始審理靖國神社公廁爆炸案。全昶漢受到損壞建築物等罪名指控,當庭認罪。檢方以他的行為“是基于危險想法的恐怖主義行為”為由,求刑5年,但法院判決避免使用“恐怖主義”表述。東京地方法院一名發言人説:“法院作出4年監禁的判決,沒有緩刑。”被告律師在宣判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對于(判決)未使用恐怖主義一詞予以肯定。是否上訴將在與被告商量後決定。”(郜婕)【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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