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反腐法爭議中公布 “議員除外”引媒體不滿
韓國國民權益委員會10日正式公布“禁止不法請托及收受錢物法”施行令,該法在2012年8月由韓國首名女性大法官、時任韓國國民權益委員長的金英蘭提出,因此常被稱為“金英蘭法”。其主要內容包括公職人員、媒體從業者、私立學校教師不得接受3萬韓元(約合168元人民幣)以上的餐飲招待,如果超出該限額,將受到行政罰款。此外,上述人員還不得接受5萬韓元以上的禮物以及10萬韓元以上的喪喜紅包。收受與職務有關的100萬韓元以下財物時,將被處以收受金額2倍到5倍的罰金。即使與職務無關,公務人員從同一對象一次性收受100萬韓元以上或一年內收受累計超過300萬韓元時,將被處以3年以下徒刑等刑事處罰。
韓國《京鄉新聞》稱,“金英蘭法”自&&以來,不時有聲音指出該法”不利於提振國內消費經濟。其中,來自農、畜、水産行業的抗議聲最為強烈,他們主張每逢春節、中秋等傳統節日,將韓牛、黃花魚、果籃等産品作為禮物相贈的優風良俗在韓國社會流傳已久,而這些禮品的價格通常在5萬韓元以上,因此這些行業的産品不應被列入“金英蘭法”適用範圍。而在上月,樸槿惠總統也在媒體負責人懇談會上談到“非常擔憂如果任憑該法實施,恐導致韓國經濟過度萎縮”。金英蘭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曾&&,打擊腐敗影響經濟發展的説法並沒有具體證據支持,反腐和經濟發展並不矛盾。她還特別提到,腐敗造成的損失佔韓國國內生産總值的17%,如果徹底推進反腐,挽回這些損失,韓國經濟可以獲得更大發展。
除了上述爭議外,國會議員不受監督也是媒體議論的焦點。《朝鮮日報》稱,“金英蘭法”影響的對象預計將達到300多萬人,包括韓國中央、地方的所有公職人員、國企職員、公立學校教職員、社會影響力較大的媒體和私立學校員工以及他們的家屬,唯獨不包含最應受到民眾監督的國會議員,被指“有失正當性的立法”。韓國《東亞日報》10日評論稱,國會議員們“在立法過程中巧妙地把自己排除在職務相關性之外”。去年,韓國律師協會和記者協會聯袂向韓國憲法法院提交訴狀,主張“金英蘭法”違憲。目前,該案正在接受審理。
韓聯社10日稱,樸槿惠總統將於13日在青瓦&與朝野3黨議會領袖舉行會晤,屆時將商討“金英蘭法”相關問題,暗示“將農、畜、水産品排除在禮物範疇外”的方案有望正式拿到&面上去探討。 【駐韓國特派記者 陳尚文 金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