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韓國房貸需本息同還(圖)

據了解,韓國銀行將從明年起提高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門檻,預計這將對今年起逐漸復蘇的房市將帶來不小影響。
全韓銀行聯合會14日宣布,2016年2月1日起,首都地區銀行將對貸款進行硬性要求,規定貸款後需本息一併償還。首都圈以外地區將從同年5月起實施。
家庭負債一直以來都是韓國經濟中的最大隱患。為對應1200萬億韓元(1元人民幣約合182.78韓元)的鉅額家庭負債問題,金融委員會、金融監督院、企劃財政部、國土交通部、中央銀行等韓國金融機構曾組建機構並於本月7日共同發布管理方案,最後在14日落實執行條例。
本次&&的貸款準則旨在緩解家庭負債帶來的社會負擔。準則進一步要求了借貸者的還貸能力,並嚴格調查收入情況。即,個人收入(扣繳收據)和事業收入等證明材料將成為貸款的硬性要求。收入情況不明確的情況下,國民年金、醫療保險以及信用卡消費額等將作為收入依據進行評估。
首都圈以外地區居民在向銀行貸款時,不受總負債償還比率(DTI, Debt-to-income)的限制。但鋻於該部分人群較多情況是以最低生活保障作為貸款時的收入標準,僅在3000萬韓元以下的小額貸款和集體貸款時作為收入參考。
明年起,房貸保證金也將實現分期付款,範圍限制在首次買房貸款、貸款房價比(LTV)或總負債償還比率超過60%的貸款、住房擔保貸款達三筆以上時、收入與貸款挂鉤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可延續使用先前的一次性償還貸款或是先息後本條例。
為減少借款人的負擔,韓國金融機構還&&了特殊規定。如醫療費、助學貸款等,將不在本息同還的對象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