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7月31日,在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終于掀開“蓋頭”,這標誌著從去年9月開始的我國第五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正向縱深推進。深圳這次政府機構改革規定要在10月1號前也就是兩個月內完成,改革後深圳市政府設置31個工作部門,比改革前減少15個,精簡幅度達到了三分之一,大大低于中央規定的大城市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更多報道]  
  改革方案出臺 精簡15個部門
 

改革要點

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前後對比表

 
      ■ 除教育、民政等7個機構暫不作調整外,深圳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等都納入調整規范。重點在科技工貿和信息化、人居環境、衛生和人口計生、城市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監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體旅遊、應急等10個領域進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實行職能有機統一、功能定位準確、部門數量精幹的大部門體制。
    ■ 改革後的深圳市政府將設置工作部門31個,比原來減少機構15個,精簡幅度達1/3。
    ■ 改革後,政府將進一步削減微觀管理的職能。今後凡是公民、法人、社會組織能夠自我管理的事項,政府可做可不做的事項,即使有財力、有資源,政府也要主動放手。
    ■ 16位一把手亮相

改革前

改革後

機構名稱 職能調整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市府辦歸口聯繫應急辦、法制辦、金融辦。
  應急指揮中心、民防辦(地震局)、安委辦的職責整合劃入應急辦;安監局工礦商貿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監管等職責劃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民防辦(地震局)
安監局(安委辦)
應急指揮中心
法制辦
金融辦

應急管理辦(民防辦、安監局、安委辦)
法制辦
金融辦

發展和改革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改委歸口聯繫統計局。
  物價局定價職責及統計局統計分析和資訊發布職責整合劃入發改委;統計局主要負責數據收集整理。
統計局

統計局

貿易工業局
科技和資訊局
高新辦
保稅區管理局
信息辦

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貿易工業局、科技和資訊局、高新辦、保稅區管理局的職責及信息辦信息化有關職責整合劃入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
財政局

財政委員會

  地方稅務局由廣東省地方稅務機關與深圳市政府雙重領導調整為深圳市政府領導,由財政委員會歸口聯繫。
地方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

規劃局
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

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有關職責劃入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交通局
公路局(副局級)
交通綜治辦(軌道辦,臨時機構)

交通運輸委員會

  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綜治辦(軌道辦)的職責及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委員會。交通運輸委員會統一負責市政道路(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管養、執法及交通運輸管理工作。
  相應整合寶安區、龍崗區交通局與公路局的職能與機構,由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統一管理。各區不再承擔市政道路建設、管養職責。
衛生局
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藥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歸口聯繫藥品監督管理局。
  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政策、法規、標準制定職責及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整合劃入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承擔藥品、化粧品、保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環境保護局
建設局
水務局
氣象局(副局級)

人居環境委員會
住房和建設局
水 務 局
氣象局(副局級)

  人居環境委員會歸口聯繫住房和建設局、水務局、氣象局(副局級)。
  環境保護局、建設局、水務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人居環境委員會;建設局的職責,規劃局的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職責以及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設管理及物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住房和建設局。
人事局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與人事局合署辦公的市編辦單獨設置,列黨委機構序列。
文化局
體育局
旅遊局
政府文化産業發展辦公室
文體旅遊局   文化局、體育局、旅遊局、政府文化産業發展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文體旅遊局。
工商局
質量技術監督局
智慧財産權局
市場監督管理局   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智慧財産權局的職責,衛生局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劃入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不再承擔智慧財産權及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調整後,食品安全監管由目前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5個部門負責,減為衛生、農業、市場監管3個部門負責。智慧財産權保護由目前的工商、智慧財産權2個部門負責,減為市場監管1個部門負責。
農林漁業局 農林和漁業局   農林漁業局的林業管理職責劃入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民族宗教局
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

  民族宗教局由與市委統戰部合署辦公改為在市委統戰部挂牌。
  僑務辦公室並入市委統戰部,在市委統戰部挂牌。
  外事辦公室

 
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局  
監察局

  與紀律檢察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

  該項改革暫緩執行。

  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審計局、口岸辦、臺辦7個機構保留不變。

 
 
  五大特點 五大突破
    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體現五大特點  
 
    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方案鮮明地提出了堅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     改革涉及面廣。除7個機構暫不作調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直屬機構都納入調整范圍,減少機構15個,精簡幅度1/3,大大低于中央規定大城市為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     在較多領域探索實行大部門體制。在發展和改革、科技工貿和信息化等10個領域,實行職能有機統一、功能定位準確、部門數量精幹的大部門體制。     探索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作機制。改革方案提出,市政府機構統稱為工作部門,並根據部門職能定位做出區分。     理順部門職責關係,突出明確和強化責任。改革堅持把強化落實責任作為改革的重點,切實解決部門職責交叉和權責不一致的問題。堅持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
 
    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尋求五大突破  
 
    統籌宏觀發展提升産業能力。改革前,深圳涉及産業管理的部門較多,資源分散,多頭管理,聚合度不高。     城市建設和管理整體協調發展。改革前,多個主管部門間分工不合理,職責交叉重疊,建設和管理缺乏整體性協調性。     全面改善和提升人居環境品質與水準。深圳在高速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産生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     理順市場監管體制加強統一監管執法。目前深圳市場監管職責不清,執法資源分散,影響了市場監管的整體性和統一性。     突出改善民生。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制。完善住房和建設管理體制。提高政府處理突發應急事件的能力。
 
  改革亮點:行政三分制
 

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6年再上路

 
    對于深圳綜改, 人們最寄予希望的便是“行政三分制”的行政體制改革——深圳綜改方案獲國務院批準,使其有可能成為今後全國行政機構尤其是地方政府效法的榜樣。  
   [東方早報] 深圳機構改革未現“行政權三分”  [新民晚報] 深圳“行政三分制”將如何操作  
   [楚天都市報] 政府瘦身豈能只拆廟不減和尚  [生活新報] 深圳精簡機構更需“權力瘦身”  
   [東方早報] 俄“行政三分制”改革的啟示  [湖北日報] “小政府時代”已經到來  
  財經觀察:地方政府機構改革
 

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全掃描

 
    “現在,省級政府機構改革已基本結束。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央編辦相關負責人8月4日接受新華網專訪時表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必須充分考慮到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困難和潛在風險,循序漸進,不畢其功于一役。今年下半年,各地將繼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探索“大部門”和“省直管縣”體制改革,並完善有關管理體制。同時,中央編辦也將對各地進展進行督查,使改革真正落到實處。  
   [相關報道] 江蘇省“大部制”改革:激情推進與理性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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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美編:張小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