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時代”已經到來
    2009-08-04    作者:吳志遠    來源:湖北日報
    7月31日,深圳對外公布了《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15個機構被精簡後,深圳市政府的工作部門將只剩下31個,大大低于中央規定大城市機構為40個左右的限額。一直領改革開放之先的深圳,在政治改革方面再次走在前面,第一個迎接“小政府時代”。
  這是漸進式改革到了新階段必然要觸及的領域。漸進式改革,就是由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築逐步推進、逐步深化的過程。在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到一定階段之後,必須在政治體制的週邊開始改革。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職能改革,就成為一個繞不開的課題。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讓市場機制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政府只是“守夜人”,防止市場失靈。比如,當經濟危機出現,就要通過財政政策、信貸政策等宏觀經濟手段,來縮小經濟波動。
  因此,政府與企業有著明確的分工:政府的職能是為經濟發展搭建一個平臺,提供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經濟活動的主角,則是企業。但目前情形是,“有形之手”的力量還過于強大,常常把手伸進經濟活動的具體領域。
  同時,政府職能分工過細,交叉過多,辦事程式復雜,這就提高了企業的交易成本,降低了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所以,經濟領域改革越深入,越要求政府適應生産力發展要求,提高服務能力。所謂“小政府”,是説它對經濟活動幹預的領域小,辦事的程式少,為企業服務的成本小,“小政府”與高效率是緊密聯繫的。
  中央推行的“大部制”,換個説法也就是建設“小政府”。將政府部門設置中,那些業務范圍相同、職能相近的工作,集中到一個部門管理,解決機構重疊、政出多門、職能打架的問題。
  它不僅精減了幹部,也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從這個意義上講,深圳市政府改革,應該説,是地方的一個呼應。這預示著,政府職能改革進入新的階段。
  保留下來的31個行政機構,如何保證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轉?深圳的辦法是,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開,將行政機構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使權力相互制約,相互協調。
  按照這樣的思路,深圳市形成了“委”、“局”、“辦”三個層次。發改委、科技工貿委、人居環境委等7“委”,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並監督執行;住房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應急管理辦公室、法制辦公室和金融服務辦公室等“辦”,主要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使的行政管理職能。
  深圳市這次改革,被譽為“改革開放30年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機構改革”,其過程自然非常曲折。據了解,該市醞釀“行政三分制”改革已有8年時間,2001年就曾一度啟動,2003年當時的深圳市主要領導也曾高調對外透露,最後卻靜默了6年之久。6年等待本身説明瞭改革之艱。如果説,前30年的改革是政府主導革企業之命的話,那麼,政府改革則是政府自己革自己的命,自己約束自己的權力,這就格外不易。
  其實,即使深圳這樣走在改革開放之前的城市,也一直存在政府低效的問題。深圳一家高科技企業,被《福布斯》評為中國潛力企業20強之一,擁有國內唯一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鋰離子電池隔膜技術,三年來,卻一直因為在深圳拿不到地而苦惱。現在還在6年前租的廠房內生産,眼睜睜看著國外同行快速發展,搶佔大片市場。即使是中芯國際這樣公認的大企業,也懼怕政府的行政效率。為加快建設總投資26億元的一個項目,從去年8月至今年4月,中芯國際前後8次向深圳有關部門報送消防方案,卻一直在審批中。
  民營經濟是浙江的驕傲。浙江一些地方政府,抱著良好的初衷,通過土地、稅收、金融等方面的鼓勵政策,扶持一些大型民企。導致這些民企對政府的依存度提高,患上了“類國企病”。政府拔苗助長式的幫扶適得其反,接連出現意外:杭州南望資訊産業集團重組失敗,臺州飛躍集團重組陷入僵局。而這些民營企業早期的發展,均是有目共睹的健康而且快速。
  因此,“全能型政府”已沒有存在的理由。經濟越發展,社會越進步,越要求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機構精簡,當然不僅僅是政府機構數量上的變化,而且要求政府在界定所轄許可權和合法幹預范圍之後,探索“小”而“強”的政府管理模式,體現出高效率的行政和強大的執政力。
  東方風來滿眼春。深圳的改革預示著一個小政府時代正在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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