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産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産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為切實規範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丹寨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到超市、農貿市場等地開展排查行動,確保生鮮“素顏”上市。

“這個燈屬於生鮮燈,生鮮燈一照下來肉質顏色跟本質顏色不同,所以有點像誤導消費者一樣,把它整改了……”
來到位於丹寨縣興泉路段的農貿市場,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着重對肉類、熟食等攤位內的“生鮮燈”進行檢查,對發現使用“生鮮燈”改變食品外觀和顏色誤導消費者的經營主體進行勸導動員,併發放禁用“生鮮燈”提醒告知書,動員使用“生鮮燈”的經營戶限期整改,要求其及時更換拆除,可以看到,雖然有個別商戶還存在僥倖心理,但大多數商家已將照明燈更換為正常的白光燈。

生鮮經營戶龍思群説,“現在換這個燈之後,會看到肉好的就是好的,你看到的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的,拿去門口看也沒有區別,顧客買回去也沒有顧慮。”
在一些超市和農貿市場裏,商家會給肉類、果蔬等農産品打上“生鮮燈”,照射出來的物體顏色較自然光下的顏色更鮮艷,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但改變了商品真實色澤,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可能影響消費者對食材的後續處理,甚至危害身體健康。

“這種白熾燈能夠看肉看得清楚些,比如肉質好不好這些都能很清楚的看得到,能夠選到自己想要的一種肉,以前的生鮮燈的話容易打亂我們看肉的辨別度,肉好不好全都是一個顏色看不出來好還是壞,現在買肉更放心了一點。”丹寨市民楊芳高興地説。
從十月中旬開始,丹寨縣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生鮮燈”更換監督檢查行動,以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生鮮食用農産品銷售主體為重點對象,進行相關政策宣傳。截至目前,已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8人次開展4次專項整治行動,檢查食用農産品銷售主體121戶次、發放《提醒告知書》121份、更換拆除“生鮮燈”13個,整改率達100%。
丹寨縣合力超市綜合服務課長羅丹説,“接到通知以後,就對我們生鮮區的生鮮燈進行了整改,我們生鮮區原來大概有三十多個生鮮燈,現在已經全部整改完畢,全力給顧客營造一個安心舒適的購物環境。”

接下來,丹寨縣市場監管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常態化檢查行動,暢通12315投訴舉報平台,嚴厲打擊使用“生鮮燈”的違法行為,還原食用農産品“真本色”,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讓全區消費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之後我們還要重新走一遍,如果發現還沒有整改的,我們就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如果拒不整改的,我們就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相關的經營戶處理五千元至三萬元以下的罰款。”丹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陳骨&&。(吳青峻 李勇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