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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蘭州市將設置應季自産自銷瓜果臨時攤點
6月6日,記者從蘭州市城管委獲悉,為解決蘭州市區周邊農戶自産瓜果銷售難題,滿足市民就近購買瓜果需求,提供生活便利,蘭州市將於6月15日至10月15日設置瓜果臨時攤點390處2059個點位,蘭州市戶籍的應季瓜果自産自銷農戶可按要求在指定點位設置應季自産自銷瓜果臨時攤點。
蘭州市城管委將在不影響交通、市容、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在主城四區、高新區主次幹道以外的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統一規劃、合理設置瓜果臨時攤點。有意向銷售自産瓜果的蘭州市戶籍瓜果農,可向相關轄區的城管執法中隊申請攤位,申請時需提供所在地鄉鎮政府、村委會證明、本人身份證及擬銷售瓜果品種和數量;轄區中隊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初審合格後,將資料上傳蘭州市瓜果攤點監管小程序,經市城管委複審生成攤點二維碼後,由轄區城管局核發統一制式的應季自産自銷瓜果臨時攤點證。
6月15日起,符合條件的農戶可按要求在指定點位設置應季自産自銷瓜果臨時攤點。符合條件的農戶需嚴格落實“一車一證”“人證位”相符、銷售地點登記備案制度,全面執行“兩包四必三禁”標準,即包衞生、包秩序,必須亮證銷售、在登記地點銷售、按照統一標準擺放整齊、配備垃圾桶及清潔工具,嚴禁擺放雜物、亂扔垃圾、搭售非農産品,確保攤點設置規範有序、衞生乾淨整潔。各區城管部門將嚴格規範文明執法,督促瓜果農按要求設置攤點;加強日常管理,加大巡查檢查頻次,並聯合轄區交警等單位開展整治,查處私設瓜果攤點等行為,確保將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