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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甘肅省完成《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修訂工作
記者從8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已高質量完成《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工作,新修訂的《條例》將於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
地震安全性評價是確保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安全、有效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重要措施。
原《條例》共24條,修訂後分為八章29條,其中修改21條,新增8條,刪除6條。
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的職責,刪除了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規定。根據國家關於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改革要求和甘肅省實際,新增了地震小區劃和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有關規定,明確了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小區劃和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作要求及主體責任,規範了評價單位的行為和評價結果的審定及應用。
修訂後的《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範圍,並吸收了其他省份的立法經驗,對安評範圍以立法附件形式進行了明確,按照立法技術規範要求和甘肅省機構改革實際,規範了有關部門、單位的名稱和立法語言表述。(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張燕茹 吳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