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10月11日電(韓夢霖)45歲的柴冬梅,是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派駐重慶市女子監獄檢察室主任。自2016年從事監獄檢察工作以來,柴冬梅先後審查辦理了多達4666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其中,她發現提請減刑不當案件46件,得到法院採納46件。發現裁定不當2件,得到糾正2件。
守好刑事訴訟的最後一道關口,確保公平正義最終能以老百姓看得見的方式實現,45歲的柴冬梅以專業素養和突出的工作表現,兩次榮立三等功,一次榮立一等功,並獲“全國首屆監所檢察業務標兵”稱號。
守護高墻內的正義
“我絕不讓一個罪犯逃避應有刑罰”
“不讓經過審判的罪犯通過任何非法手段減輕、逃避刑事懲罰,這就是我的底線。”負責女子監獄、九龍監獄、長康監獄派駐檢察工作的柴冬梅透露,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向來是敏感的焦點工作內容。
今年3月,重慶一監獄對罪犯刁思祖(化名)啟動減刑程序,但審查報告到柴冬梅這裡時,引起了她的注意。
“表面上看,刁思祖減刑間隔期、考核計分均達到了減刑標準,但我總覺得不對勁。”極為熟悉在押罪犯情況的柴冬梅,決定深入審查。
調取詳細案卷資料後,柴冬梅印證了自己的記憶,刁思祖2008年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死緩。進一步審查更讓她意外,此人至今對被害人家庭的賠償不到判決的1/3,但他的經濟條件並不差。
柴冬梅還發現,此人在減刑考核期內獄中打架3次,不服從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嚴管2次。“這充分説明,這名罪犯認罪悔罪意識差,暴力傾向沒有得到矯正,不應獲得減刑獎勵。”柴冬梅&&。
隨即,柴冬梅撰寫《減刑建議檢察意見書》,建議不予減刑。最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支持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的檢察意見,不予刁思祖減刑。
“刑罰執行是刑事訴訟最後的一道關口,我絕不讓一個罪犯逃避應有的刑罰。”柴冬梅説。
改末端監督為全程監督
“用減刑檢察監督引導在押人員真心改造”
長期實踐中,柴冬梅發現,駐獄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面臨一些流程上的困境。
“在以前的減刑案件流程中,我們大致處於末端監督的位置。”柴冬梅解釋。從監區提出減刑開始,經監區全體會議、監區長辦公會議、監區公示、監獄刑罰執行科審查,直到監獄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審議,才會邀請駐監獄檢察室檢察官列席會議,檢察官的法律監督才正式啟動。
按照相關規定,駐獄檢察官閱卷審查只有一週時間。短短的一個星期,需要全面了解提出減刑罪犯的案卷、服刑期間各種表現等等時間跨度幾年到十幾年不等的情況。
柴冬梅認為,末端監督會導致時間緊、任務重,容易出現紕漏,並且檢方若有不同意見,相應流程就需要重新來一遍。據此,她向有關方建議,借鑒檢察官辦理重大刑事案件的經驗,探索實行檢察提前制,由駐獄檢察官提前介入,將法律監督貫穿到司法執法各個環節和方方面面。
這一提議,得到了包括監獄管理方在內的各方認可,認為檢察提前介入制不僅使得減刑審查更具公正性,也極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至此,這項監獄檢察提前介入制開始探索實行。但此舉對柴冬梅以及駐監獄檢察室,卻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監獄檢察提前介入制,就意味着檢察官要從減刑源頭開始深度參與審查,各種審議會議,也就由原來的檢察官‘可以列席’變成了‘應當列席’。”柴冬梅坦言,這種模式的轉變帶來的是工作量的激增,而她需要負責三個監獄的派駐檢察工作。
但這項機制的實施,給服刑改造帶去的改變,卻顯得意義深遠。以刁思祖的減刑案件為例,按照以往流程,他大概率可以獲得減刑。但是隨着檢察官提前介入,深度掌握了他判決賠償不到位,不服從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嚴管2次等行為,説明其暴力傾向並未矯正,最終法院裁定不予減刑,帶給了服刑人員極大震撼和教育。
“以前我們覺得分數夠了就能減刑,現在看來,確實需要真真正正地從思想上進行改造,才能爭取早日出獄。”一位在押人員説,現在監區裏整個氛圍都發生了極大改變,大家的改造積極性明顯增強。
“能用減刑檢察監督引導在押人員真心改造,這確實是我們的夙願。”柴冬梅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