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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被诉抄袭11案宣判,11名作家一审获赔60万余元(转载)

时间:2019年07月15日  来源:  作者:

 

6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锦绣未央》余下11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判令被告周静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案共计60.4万元;判令被告周静在《新京报》和“潇湘书院”网站首页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维权之路

 

《锦绣未央》小说于2013年在潇湘书院上连载更新,曾经一度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秦简(周静笔名)则成了该网站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与此同时,《锦绣未央》的抄袭风波也越来越激烈,被网友扒出抄袭多达200多部作品,并且该书270万字,共计294章,只有9章没有抄袭。

然而网友们的举报以及编剧和被抄袭作者的抗议,并没有阻止该书的影视化。随后,《锦绣未央》被改编成电视剧,并于2016年正式播出,由演员唐嫣与罗晋主演,网络播放量达189亿次;同年年底,《锦绣未央》实体书完成出版,共6册。

2016年12月19日,朝阳法院受理该案。2017年1月4日,11位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017年2月17日,知名作家温瑞安加入《锦绣未央》抄袭案诉讼,与之前已经立案的11位作家一起,共同维权。

2019年5月8日,温瑞安诉《锦绣未央》一审宣判,认定为抄袭。 

2019年6月20日,据原告代理人称原告方收到余下11案判决书。至此,《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胜诉。

 

本次判决要点

 

本次宣判十一案涉及的作者和作品包括:温瑞安的作品《温柔一刀》、《寂寞高手》、《江山如画》、《剑气长江》和《逆水寒》;裴云(笔名希行)的作品《重生之药香》;傅世瑾(笔名朵朵舞)的作品《一斛珠》;左娟(笔名萧楼)的作品《流水迢迢》;王玉红(笔名一个女人)的作品《斗锦堂》;谭卉(笔名蔓殊菲儿)的作品《胭脂泪妆》;程云峰(笔名意千重)的作品《世婚》;张之帆(笔名楚云暮)的作品《一世为臣》;郭慧(笔名紫舞玥鸢)的作品《啸剑指江山》;黄琳达(笔名维和粽子)的作品《公子无耻》;朱笑白(笔名御井烹香)的作品《庶女生存手册》。《锦绣未央》网络版270万字左右,涉及抄袭16部作品,侵权总字数约114千字,侵权语句共计763处(句),侵权情节共计21处。

 

 

(截图来源:中闻知产公众号)

 

法院认为

 

《锦绣未央》中被指控的侵权语句和情节与权利作品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一是均使用了独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体表达;二是均采用了相同或类似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或事物;三是均采用大量常用语言的相似组合。在情节方面,《锦绣未央》抄袭了权利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背景设置、出场安排、矛盾冲突和具体的情节设计,与权利作品已经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属于对权利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小编速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文学作品数量急剧增加。据《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显示,2018年网络文学内容体量持续增长,阅读群体年轻化趋势越发显著,网络文学产业实现稳步发展,IP联动成为行业发展共识。众多大IP网络文学被改编成电视剧、游戏、动漫等,成为泛娱乐生态的主力军。与此同时,以《梅花烙》、《锦绣未央》、《三生世十里桃花》、《甄嬛传》为代表的热门网络文学抄袭案件备受关注、争议不断。 

在网络文学抄袭案件中,很多作者都表示诉讼成本高、耗时长、没有精力打长久战而不愿意诉之法院。本案系列抄袭案全部胜诉的判决结果,为接下来的网络文学版权争议案件的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了原创者维权意识和信心。只不过,最终判决的胜利是不是代表作品权利人的真正胜利?抄袭作品虽被认定为抄袭,但其改编后的影视剧仍然获得了很好的播放量,其背后产生的巨大收益远远大于侵权诉讼获得的赔偿。由此看来,规范和发展网络文学不仅仅需要公正的审判、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版权规范意识。如此才能从源头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减少抄袭屡禁不绝等问题。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