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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8月25日電(記者王井懷)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的《關于推動藥品流通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藥品流通企業通過兼並重組加快發展,培育大型現代藥品流通骨幹企業,促進藥品流通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鼓勵企業兼並重組時依照藥品現代物流條件對新發證企業進行升級改造。在兼並重組時,具備藥品現代物流條件且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批發企業,可以在不低于被兼並藥品批發企業原有條件的基礎上,新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同時,山西省將加快標準立項,完善準入退出機制。按照藥品現代物流發展理念,整合省內藥品倉儲和運輸資源,促進藥品流通企業現代化、規范化發展,完善藥品流通環節地方標準體係建設,並優化市場準入退出機制,規范藥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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