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巴黎12月7日電(記者張雪飛 邢建橋)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期間,由中國國家發改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主辦的第二屆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高級別研討會在“中國角”舉行,旨在加強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力,增進溝通與合作。與會人士認為,南南合作對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意義重大,但不能成為發達國家推脫責任的借口。
來自印度、蒙古國、尼泊爾、哥斯達黎加、肯尼亞等多個發展中國家的的高級官員,以及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研究機構和私營領域的代表參加了活動,共同探討南南合作在未來氣候行動中的作用和戰略方向。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在致辭中指出,迎接氣候變化帶給人類的挑戰需要國際社會通力合作、積極應對,南南合作是全球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展中國家聯合自強、團結互助、實現共同發展的重要途徑。
解振華説,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是對綠色氣候基金的補充,可幫助發展中國家向綠色氣候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或國際機構融資。他説,多邊資金機制是推動應對氣候變化進程的主要渠道,南南合作作為多邊合作的重要補充,是發展中國家實現共同發展的重要途徑。
據統計,2011年至今,除對外援助外,中國政府累計提供了4.1億元人民幣用于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南南合作。
聯合國副秘書長吳紅波説,南南合作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知識與經驗分享、技術轉移、技術和制度層面的能力建設以及共用分析數據是發展中國家氣候合作的關鍵領域。
尼泊爾科技與環境部長保德爾高度讚賞中國出資設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並認為,此舉將為發展中國家實現減緩、適應氣候變化的相關項目提供機遇。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秘書處適應計劃協調員優素福·納西夫代表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發表了講話。他説,南北合作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基礎,而南南合作是探索解決方案的具體路徑,能激發更廣泛的行動。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副執行主任易卜拉辛·蒂亞烏説,許多新興經濟體如今正邁向國際氣候政策的前沿,引領全球制定、實踐“低碳、可持續、適應氣候型”發展道路。但他表示,南南合作並不能代替南北合作,而是對後者的補充,因為即使發達國家兌現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的承諾,發展中國家獲得的資金支援仍遠不能滿足其對氣候治理的需求。
印度環境、林業與氣候變化國務秘書桑吉夫·庫馬爾指出,發展中國家解決氣候問題的途徑具有相似性,這使得南南合作往往比南北合作的成本效益更高。但南南合作的開展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的共同意願,與《公約》規定下的責任義務無關,不應成為發達國家不充分履行其義務的借口。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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