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各大直播&&禁止未成年人開通直播權限,所有用戶在開播認證環節需設置實名認證,防止未成年人入駐成為主播,並明確未成年人不能開播、不能和成年人一起同時出鏡直播。對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賬號開播的情況,&&在收到用戶舉報核實後將永久收回其直播權限。雖然禁止未成年人開播是&&底線,但據媒體報道,仍有未成年人成功避開了監管進行直播。(5月23日《法治日報》)
在網絡直播和短視頻快速發展的今天,不少人從主播成為網紅,這讓更多人包括年輕人想成為主播。筆者一個熟人的孩子正在上小學,現在就很想成為一名主播。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近年來多部門&&政策,也明確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然而,有未成年人借助家長的實名認證開啟網絡直播,在不少視頻中也有兒童身影。
未成年人是需要重點保護的特殊人群。由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一旦成為網絡主播,或在網絡視頻中出鏡,輕則在直播活動中會受到不良言行影響,重則容易迷失於網絡“名利場”,不利於形成正確價值觀。而且未成年人在直播或短視頻中出鏡,其人臉信息等若被人下載、截屏用於不法活動,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將構成威脅。這是法律、政策作出禁止性規定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一些&&上“娃娃主播”仍時有所見。究其原因,有的家長對孩子的保護意識比較淡薄,沒有認識到孩子出鏡帶來的不良後果。有的家長把拍攝、發布涉及未成年人的視頻,當成了一種成長記錄和生活分享。有的家長對自己的直播賬號疏於管理,客觀上給了孩子繞過監管開直播的機會。不客氣地説,一些家長在保護未成年孩子方面不合格,作為監護人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希望這類家長能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規定,並了解孩子的成長規律,在直播和短視頻流行的時代,全力盡到保護孩子權益的責任。
在未成年人保護體系中,家長是第一保護責任人,家庭也是第一堡壘。《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就是“家庭保護”,明顯將其列為各種保護之首。鋻於部分家長沒有認識到家庭保護的具體責任,需要進一步面向家庭普及相關法律和政策知識,提升家庭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特別是在直播時代,如何保護好未成年人,不讓家庭成為保護短板,值得所有的家庭深入思考。
依法嚴禁未成年人成為網絡主播或在短視頻中出鏡,也是相關&&的管理責任。無論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還是多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網絡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要求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目的都是強化網絡&&的責任。如果每個&&都嚴格審核視頻內容,將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或視頻依法攔截,通過巡查及時發現並查封違規賬號,“娃娃主播”就很難出鏡。
也就是説,未成年人當主播,或兒童現身短視頻,不外乎兩個原因——既緣於家長保護“失守”,也緣於&&管理“失守”。希望相關媒體報道能引起家長和網絡&&高度重視,在直播時代合力保護好未成年人。有關部門應對“娃娃主播”涉及的直播和短視頻加強監管,該約談的約談,該處罰的處罰,決不能心慈手軟敷衍了事。 (老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