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貫徹好憲法修改的各項原則,就能更好地體現人民意志,更好地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地適應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邁出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步伐。
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後,分別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進行了4次修改。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採取一係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