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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問題豬肉”等涉疫案件

2022年04月21日 08:48:05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上海4月20日電(記者 蘭天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20日宣布,對“梅隴鎮問題豬肉”等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加強偵查引導,提高辦案效率,從快嚴查涉疫犯罪。這些案件包括:

  ——張某等人銷售偽劣保供産品案。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經與上海某公司商定後,利用該公司名義與閔行區梅隴鎮政府簽訂保供協議並提供相應産品。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介紹,張某採購11萬份生豬産品運至梅隴鎮集中保供點。在物資發放過程中,居民陸續反映該批豬肉存在諸多嚴重品質問題。鎮政府隨即叫停該批物資的發放。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張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閔行區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龔某某假借社區團購之名詐騙他人財物案。4月7日,龔某某從他人處獲悉某超市社區團購資訊,在未獲得貨源保證的情況下,故意隱瞞未達到團購條件的事實,採用偽造居委會證明、虛構貨源資訊等方式,在兩個小區微信群內組織團購,騙取團購費用共計4.6萬余元,後多次將上述部分錢款用于虛擬貨幣交易。嘉定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龔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電信網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某哄抬物價非法經營案。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高某使用他人食品經營營業執照在網絡平臺開店,大量囤積青菜、雞蛋、雞、鴨等食品,並大幅抬高價格對外銷售,部分食品進銷差價率最高達437%,累計銷售175萬余元,非法獲利150余萬元。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高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靜安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李某等人偽造防疫車輛通行證案。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夥同其弟弟李某某使用修圖軟件,偽造數份印有本市相關行政機關公章的防疫車輛通行證以及防疫生活物資保障企業證明,用于運輸、販賣蔬果牟利,並提供給他人在本市運輸、銷售物資。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李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青浦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淩某銷售假冒品牌口罩案。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淩某網購假冒品牌口罩後轉手銷售牟利,銷售金額總計38萬余元,案發後被查扣假冒品牌口罩2.9萬余個。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淩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奉賢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堅決維護市民群眾切身權益,保障市場經濟秩序安全穩定。

【糾錯】 [責任編輯: 沈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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