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外 明起離滬需持抗原證明
為遏制疫情擴散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市繼續強化“非必要不離滬”。自4月2日零時起,離滬人員除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抗原檢測結果通過“疫測達”小程式進行上傳。可在“隨申碼”上查詢核酸和抗原相關檢測結果。本市機場、碼頭、火車站以及高速公路等將開展離滬人員核酸和抗原檢測結果查驗。對于無法提供核酸和抗原檢測相關證明材料的,現場予以勸返,不得離滬。(記者 顧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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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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