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高中招生錄取方式公布
2022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將首度採用新的招生錄取辦法。記者從12月29日上午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根據市教委近日公布的《關於2022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學校綜合考查的指導意見(試行)》,2022年,志願填報、自主招生、名額分配均在中考後進行。
志願填報
根據今年3月公布的《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改革實施辦法》,2022年本市中招總體保持穩定。與2021年相比,考試科目沒有變化,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身和綜合測試(含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的成績計分,總分750分,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為探索建立初中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中招若干意見》明確,2022年本市中招錄取方式由原來的5種(自薦、推薦、零志願、名額分配和統一招生)調整為3種,包括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統一招生錄取。
值得關注的是,各批次志願均在中考後填報。自主招生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劃定同一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自主招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2年,自主招生錄取在中考後進行。文件明確,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自招計劃約佔本校招生計劃的10%,特色普通高中自招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5%,試點“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高中學校(即上海中學、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復旦大學附屬中學、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中學,簡稱“四校”)自招計劃約佔本校招生計劃的30%。
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幹學生自主招生計劃合計不低於全市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總數的15%。
名額分配
為有效發揮綜合考查全面育人的導向作用,招生學校現場綜合評價環節安排在中考評卷完成後、成績發布前進行。“四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佔本校招生計劃的65%,區屬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佔本校招生計劃的60%。與中招改革前相比,名額分配比例進一步擴大。統一招生錄取仍延續往年招錄方式。這也意味着,學生即使在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批次未被報考學校錄取,在統一招生批次仍有被心儀學校錄取的機會。
綜合考查
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高中特色多樣發展,2022年,本市將首次實施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積極探索並擴大將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的招生名額,分配到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實施名額分配綜合評價改革後,招考機構將考生計分科目總成績和學校綜合考查成績合成總分。《綜合考查指導意見》指出,學校綜合考查(滿分50分)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高中學校結合入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滿分40分)。先由學生所在初中學校圍繞《上海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簡稱《紀實報告》)給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再由高中學校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如“合格”即為40分,“不合格”的學生由高中學校結合《紀實報告》酌情扣分。二是高中學校對入圍學生開展現場綜合評價賦分(滿分10分)。由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理念、人才培養目標等,組織入圍學生進行現場綜合評價。
嚴格執行
為保障學校綜合考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綜合考查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嚴格執行公開與公示制度,嚴格執行招生利益相關方回避制度,嚴格執行相關保密與考試安全規定。在現場綜合評價前,須告知學生有關流程和紀律;須組建若干評價小組,每個小組至少由七人組成,來源應多樣化;須組建巡查小組,由責任督學、本校紀檢工作負責人和家委會代表等組成,負責現場巡視監督檢查工作;現場綜合評價須實施全程錄像,並採用隨機方式確定學生與評價小組的匹配關係;評價小組成員獨立評分,統計得分時,須去除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對於招生學校違背綜評導向、提前開展招生工作、提前承諾錄取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核減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計劃。在考查各環節中如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