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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檔案館公布日本戰犯吉房虎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2014年08月06日 12:48:09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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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6日電 中央檔案館6日公布了日本戰犯吉房虎雄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吉房虎雄1954年7月-8月筆供,他1897年出生。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期間,任大連憲兵隊隊長,關東憲兵司令部副官等職,1945年9月在平壤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2年6月初旬,在侵略輯安時,炮兵“對西門外避難的和平人民射擊”。

    1932年6月上旬,在輯安,所屬憲兵“以通謀抗日軍的理由,逮捕城內和平人民約40人,刑訊後,于西門外江邊殘殺”。中旬及下旬,又以同樣的理由,兩次分別“逮捕刑訊輯安城內和平人民約20人,刑訊後,于西門外河沿殘殺”。

    6月上旬,在臨江,所屬憲兵逮捕“城內和平人民50人以上,經刑訊後,以通謀抗日軍的理由,在臨江西南端附近鴨綠江岸,實行殘殺”。下旬,又以“通謀抗日軍嫌疑的理由”,“殘殺和平人民40人以上”。

    1932年9月下旬,在輯安與通化間的一村莊,所屬步兵在“明知道是和平人民”的情況下,“以機關槍30發射死”約10人。

    “1932年10月中旬,將守備隊從輯安西方的村莊,強制帶來的和平居民2人”,“進行刑訊後,以通謀抗日軍為理由”,“使守備隊下士官在輯安西方河岸斬殺”。

    1932年10月下旬,在“由輯安到通化的道路上”,指揮部下“射殺了由通化方面來避難的和平人民約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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