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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
2013-09-13 21:36:0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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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這是成員國元首集體合影。 新華社記者黃敬文攝

    9月1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這是與會成員國元首、觀察員國領導人或代表以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代表集體合影。新華社記者黃敬文攝

    新華網比什凱克9月13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13日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與會元首共同簽署並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宣言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于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凱克舉行元首理事會會議,並宣示如下:

    

    成員國支援本組織繼續向前發展,重申將在恪守《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等上合組織文件的原則和規定基礎上開展協作。成員國指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正式生效,成為維護上合組織地區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可靠法律基礎。

    成員國指出,當前國際關係正經歷重大演變,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加。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毒品走私、有組織犯罪、網絡犯罪、發展失衡、糧食市場不穩、氣候變化等具有跨國性質的全球威脅和挑戰需要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一些地區動蕩和局部衝突尚未解決。

    成員國一貫主張進一步鞏固以《聯合國憲章》等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各國所承擔的國際義務為根本的國際關係法律基礎,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政治和社會經濟發展道路。

    成員國指出,應當在平等、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內政、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的原則基礎上通過政治外交手段和平解決國際和地區爭端。

    成員國主張進一步加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導作用,以維護和平、安全與穩定,促進可持續共同發展,鼓勵廣泛而互利的國際合作。成員國認為有必要改革聯合國以進一步提升其工作效能,提高及時有效應對全球挑戰和威脅的能力。

    成員國認為,有關國家應繼續協商,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問題找到能夠照顧彼此利益和關切的“所有”解決方案,達成最廣泛一致,不強行推動尚未得到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支援的改革方案。

    世界正經歷快速重大變革,攸關各成員國切身利益。在此背景下,成員國將秉承高度互信,致力于維護地區安全穩定,促進睦鄰友好,開展互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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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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