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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官員雙規地點:物品用橡皮包裹防止自殺

2012年12月14日 07:25:09
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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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冒著實名之險寫下的舉報信,要寄將何處?

  紀委、監察局、反貪局……

  或許,你最終寄到了這兒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專家林喆的辦公室。“這已經是第12箱舉報信了,”12月5日上午,記者到訪時,她正在整理中央黨校收發室送來的信件,“公眾想實名舉報,可是不知道向哪舉報,可能病急亂投醫,就遞給我了。”

  近期的反腐號角讓公眾歡欣鼓舞,一位貪官被“拉下馬”,或許有你輕點滑鼠轉發而貢獻的輿論壓力。然而,要想真正從反腐敗的旁觀者晉升為參與者,許多公眾難掩茫然。

  中國的反腐敗機構到底有哪些,一封檢舉信寄到哪裏才最見效?從一封檢舉信到一位貪官被“拉下馬”,之間都經歷了哪些調查程式?

  本報記者採訪反腐專家,詳細了解中國的反腐機構如何反腐。

  違紀官員被“拉下馬”最初極有可能來自一封群眾舉報信。那麼,這封信經歷了哪些部門最終成為拉下違紀官員的“絆馬索”?

  中央和地方紀檢監察機構的運作機制一般為信訪舉報、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法規建設、執法監察等。

  以中央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後的機構設置為例,其內設有20多個職能部門。主要有辦公廳、監察綜合室、研究室、法規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執法監察室、預防腐敗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監察部舉報中心)、幹部室、外事局、機關事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局等廳、室、局和機關黨委。

  辦案線索多數來自于收集群眾舉報的信訪室,還有部分案件來自于領導交辦或是同級黨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移送案件等。據公開資料顯示,近些年,來自群眾舉報的線索佔了案件查辦的半壁江山。

  辦理一件貪腐案件時,一般需要經過案件受理、初步核實、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審理、處分執行等多道辦案程式。

  承辦案件的紀檢監察室會對收到的材料進行登記編號,針對不同情況,提出是否初步核實的意見。初步核實要在立案之前。據了解,這個環節一般要在週邊核查,最忌打草驚蛇,不能觸動案件主要當事人和驚動核心人物。

  一旦經過核實確認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決定進行深入調查,就將案件推進到了立案程式。“有違法違紀事實、並要追究責任”是立案的兩個必要條件。批準立案後,會書面通知、通報被立案人和有關單位。

  接下來就進入到調查取證階段,此時,將會有紀檢監察機關迅速組織調查組,並確定組長。調查組的人員數量也根據案件復雜程度來確定。根據查處實踐,近年來,許多幹部的腐敗問題已經不僅僅涉及經濟問題,還有人事、生活作風問題,調查組也會隨之設立分組負責不同領域的分工。調查組會根據調查認定的事實,出具處理意見。

  之後將移送案件審理室進行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後,確認涉嫌違紀幹部犯有嚴重錯誤,將對其進行停職檢查和暫停執行公務的決定。同時,為獲得其他有效證據,便對符合條件的違紀黨員實行“雙規”措施。

  關于“雙規”

  >>實施“雙規”

  並非適用所有違紀幹部

  “雙規”被視為違紀幹部倒臺的重要標誌。到底何為“雙規”?

  中央紀委監察部教材編審委員會審定的《新編紀檢業務教材》(以下簡稱“教材”)對此明確解釋:“雙規”措施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檢查過程中,有權要求涉案黨員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説明。

  從公開資料查詢可得知,“雙規”是紀檢機關依據黨內法規查辦重要或復雜案件時,對涉嫌嚴重違紀黨員採取的黨內審查措施之一。“重要”“復雜”“嚴重”的相關字眼説明,並不是所有的幹部違紀都能被“雙規”。

  據了解,紀檢監察機關在採取這一措施前也有三大判斷條件。

  首先,已經掌握了涉嫌違紀黨員的一些嚴重違紀事實和證據,至少可根據這些證據撤銷其黨內職務,但是仍有問題需要深入調查。也就是説,在這種情況下啟動“雙規”政策,説明被“雙規”的幹部肯定存在“問題”,已經具備撤銷其黨內職務及以上處分的條件。所以,這也解答了為何“雙規”可以視為把黨員幹部“拉下馬”的標誌性程式。

  此外,紀檢監察機關判斷,涉嫌嚴重違紀的黨員有串通行為,或有逃匿可能,或者有隱匿、毀壞證據以及其他妨礙案件調查的行為,也將啟動“雙規”。與此同時,重要涉案黨員不如實提供情況並涉嫌嚴重違紀的也將成為被“雙規”的第三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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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姚潤萍 ) 【字號: 】【列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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