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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南翔:以實地調研擊破“雷鋒捐款假案”

2015年08月17日 12:29:01 來源: 環球網

              

二、關於雷鋒捐款的資金來源

  穆正新炮製“雷鋒捐款假案”的第二個主要根據,是雷鋒捐款的資金來源問題,其主要抓住兩個所謂疑點進行否定。

  第一個所謂疑點,是雷鋒在三個多月後給遼陽市委的信中所講的儲蓄額與先前要給公社的200元捐款對不上帳。1960年8月,雷鋒把給和平公社捐款後剩下的100元寄給遼陽災區,同時給遼陽市委寫了一封捐款信。雷鋒在信中説:“入伍後我把在工廠時候攢的40多元,都帶到部隊存到儲蓄所。我在部隊短短的7個月裏,又節約了津貼費30多元,到現在為止,我已儲蓄了100元錢。今天我懷着萬分高興的心情,將我節約的100元錢寄給你們,支援災區人民公社發展生産”。對此,穆正新在《假案》中認定:“由此證明他在此之前沒有給人民公社捐過款,除非他那時能把空氣變成100元“捐”出去。”

  對此,筆者在採訪雷鋒戰友蔡雲時得到答案。當年,蔡雲擔任雷鋒生前所在運輸連的司務長,曾多次陪同雷鋒外出作報告。蔡雲回憶説:有一次,雷鋒在給撫順某挖掘機廠作報告中,曾講述過兩次捐款的有關情況,雷鋒後來給遼陽災區捐款時,為讓遼陽市委接受捐款,便在信中善意隱瞞了先前給和平公社捐款的事,也隱瞞了自己的儲蓄情況。雷鋒告訴蔡雲:他從工廠入伍時帶了將近200元,但在給遼陽市委的信中,説自己入伍時只帶來幾十元。有關這次採訪結果,筆者將其寫成《蔡雲:我陪雷鋒作報告》的網文發表。

  第二個所謂疑點,是雷鋒“‘到儲蓄所取了200元錢’這個情節,從未得到儲蓄所方面的證實”。對此,筆者在網上查到一篇《王玉珍:50年前我給雷鋒辦儲蓄》的回憶文章。1960年,王玉珍在雷鋒部隊駐地附近的七百儲蓄所當儲蓄員,她在接受採訪中回憶説:“1960年七八月間的一天,大街上敲鑼打鼓,慶祝撫順望花區和平人民公社成立。雷鋒同志急急忙忙來到儲蓄所……當時雷鋒的活期存摺上只有203元。大家一面交談,一面迅速的為雷鋒辦理完取款,把200元錢交給了雷鋒。雷鋒同志接過錢,説了聲再見就走了。事後才知道,那天上午,雷鋒同志得知望花區和平人民公社成立的消息後,就決定把200元錢捐贈給人民公社”。顯然,除了年久記憶時間不夠準確,王玉珍的這個回憶至少提供了一個當事人的證明。

  穆正新在《假案》中,還煞有其事地説什麼:“以《雷鋒傳》一書所提供的資料計算,雷鋒一生總收入為一千一百多元”。筆者不知穆正新説的是那本《雷鋒傳》,如果是雷鋒生前所在團俱樂部主任陳廣生所著的《雷鋒傳》,則全書沒有一處直接提到雷鋒的具體收入,請問穆正新所依據的是什麼資料?2014年3月6日,《現代快報》刊發了一篇《揭開雷鋒高收入之謎》的採訪報道,該報道説:“解放軍報前副總編輯陶克算了一筆賬:雷鋒1956年在望城縣當公務員期間每月工資能拿到29元,1958年到團山湖農場,當拖拉機手時每月32元;同年11月在鞍鋼工資到了36元;反而是到了部隊每月最多只有8元的津貼,‘我們粗略地統計了一下雷鋒全部收入,大概是1400多元錢’”。筆者認為,這個1400多元也只是基本收入,喬安山回憶説,“當時鞍鋼給工人發保健費,還有加班費,還有一筆帶徒弟的費用,這幾項下來加上工資,有50幾塊,當年在鞍鋼一起參軍的戰友中,就雷鋒錢多,應該説,雷鋒在那個時候是個有錢人”。雷鋒班長薛三元也是孤兒,年齡與身世都和雷鋒差不多,解放後在孤兒院裏上的學,入伍前就參加了工作,他在回憶文章中説:“我入伍前工資比雷鋒多一點,但由於入伍時間比他早,所以在地方工作時間比他短,算起來和雷鋒在地方工作的總收入差不多。我在當工人那幾年就攢下了400多元,入伍時都帶到了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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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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