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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政治部幹部部領導就《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答記者問

2015年05月22日 06:14:09 來源: 解放軍報

  經習主席批準,《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日前頒發。這是貫徹落實習主席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全軍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資源初始配置品質、糾治發生在官兵身邊不正之風的一部重要法規文件。記者就部隊、院校和學員普遍關注的一些問題,採訪了總政治部幹部部領導。

  問:為什麼要制定《規定》?

  答:推行學員畢業分配制度改革,是激發學員學習動力,確保培養品質的重要舉措。當前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工作存在主要問題:①政策規定不夠係統。現行的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法規制度,大多是上世紀90年代制定的。隨著形勢發展,逐漸出現政策“盲點”、法規權威性不一致和不夠銜接配套等問題。②人為因素幹擾較大。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作風建設的不斷深入,幹部培訓工作風氣持續好轉。但由于現行學員畢業分配工作法規制度對分配單位范圍、工作流程、派遣規則、監督檢查等缺乏剛性約束,各級機關自由裁量權較大,各類打招呼、遞條子、托關係要求照顧現象難以杜絕,學員畢業分配公正度和公信力有待提高。③專業匹配率不夠高。當前,按照學用一致原則確定分配崗位落實不夠好,部隊反映生長幹部第一任職能力弱的問題較為突出,不僅挫傷了畢業學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也影響了人才培養效益和部隊戰鬥力的生成提高。各級機關、院校和部隊普遍希望盡快制定出臺剛性較強、可操作的法規性文件,為進一步做好學員畢業分配工作提供基本依據。

  問:《規定》適應對象包括哪些?

  答:《規定》所稱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是指將軍隊院校(含有關訓練機構、科研單位,下同)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培養並達到相應培養目標的學歷教育畢業學員和任職培訓結業學員,按照相關政策和計劃,補充到軍隊單位首次擔任軍官或者文職幹部的工作。適用對象包括,青年學生學員、士兵學員(含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學員)、幹部子女學員、預備軍官學員(含無軍籍學員)、生長幹部任職培訓學員(含享受幹部待遇的軍隊院校“合訓分流”學員、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幹學員)、生長幹部研究生學員、國防生和直接接收入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問:學員畢業分配去向主要遵循什麼原則?

  答:《規定》明確,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工作,應當依據部隊戰鬥力建設需要和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堅持需求牽引、面向基層、公平公正、人崗相適原則,優先保障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和新型作戰力量部隊補充需求。區分學員培訓層次實行分類補充,本、專科畢(結)業學員主要分配師級以下部隊;研究生畢業學員兼顧其研究方向和素質特長,主要分配院校、科研單位和技術密集型部隊。為促進生長幹部經歷復合和能力提升,《規定》同時明確了不同類別學員分配基本去向和不予直接補充畢業學員的單位范圍,為促進軍官有序交流奠定基礎。

  問:學員綜合評定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規定》明確,學員綜合評定應當依據學員全程學習課程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平時綜合表現等情況,進行量化加權計算,評定結果採用百分制。課程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平時綜合表現在綜合評定中所佔權重由軍隊院校政治機關、駐校選培辦根據培養目標、培訓層次等確定,其中課程考核權重一般不低于60%。學員綜合評定作為確定任職培訓去向、分配工作單位的基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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