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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政頒發《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

2015年05月22日 06:14:07 來源: 解放軍報

  經習主席批準

  總政頒發《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

  依據學員綜合評定結果,實行全程公開陽光分配

  經習主席批準,總政治部日前下發《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這是貫徹落實全軍政治工作會議精神,鞏固作風建設成果的實際步驟,是提高軍事人力資源配置效益、糾治發生在基層官兵身邊不正之風的重要抓手。

  現行分配計劃是上世紀90年代制定的,隨著形勢發展,逐漸出現政策“盲點”、法規權威性不一致和不夠銜接配套等問題。同時,畢業學員學用不一致現象較為普遍,部隊反映生長幹部第一任職能力弱的問題較為突出,不僅挫傷了畢業學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也影響了人才培養效益和部隊戰鬥力的生成提高。按照軍事人力資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總政在2015年初研究生畢業分配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充分借鑒有關單位有益經驗,經反覆研究和廣泛聽取各級機關、部隊、院校意見,起草了《軍隊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

  《規定》共10章38條,重點就職責分工、計劃擬制、分配規則、工作程式、監督檢查和追究問責等作了規范。《規定》全面貫徹落實強軍目標對軍事人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充分體現需求牽引、面向基層、公平公正、人崗相適原則,將學員綜合評定結果作為畢業分配的重要依據,推行全過程公開的陽光分配機制,增強廣大學員對畢業分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畢業學員職業發展起點公平;係統明確機關擬制計劃、院校組織分配、部隊確定崗位等關鍵環節的基本規則、標準條件和程式步驟,提高畢業分配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專業匹配度;統籌設計畢業教育、激勵政策、監督檢查等配套措施,發揮畢業分配工作的引導作用和綜合效應,努力形成導向鮮明、標準科學、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的分配工作制度機制。

  為保證分配政策和計劃有效落實,《規定》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強化各級監督職責,規范學員申訴權力和程式辦法,促進形成總部、軍區級單位、院校和學員多方參與的全過程監督體係,以監督促公平、以公開促公正。同時,明確把綜合評定排名靠前學員志願到作戰部隊、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比例作為分配工作績效評估重要指標,強化基層黨組織教育管理學員的功能作用,積極引導學員到基層部隊、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業。(余剛、解放軍報記者陸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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