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認真研究切實解決檢察工作存在的四方面問題 |
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聽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説明;表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草案。
[曹建明]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檢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檢察職能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懲治預防犯罪、監督糾正違法的力度和效果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一些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沒有樹立正確執法理念,服務大局、執法為民意識不強,就案辦案、機械執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執法效果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少數檢察人員對群眾耍特權、逞威風,敷衍應付、冷硬橫推。有的濫用權力、越權辦案,不按法定程式辦案,受利益驅動辦案,以權謀私、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執法公信力。四是還存在一些制約檢察工作的體制機制障礙,檢察組織體係、隊伍管理機制、執法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基層基礎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對此,我們將認真研究,並在今後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 編輯: 宋君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