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在哪裏 “化”在何方——代表委員三論“新型城鎮化” |
尊重農民財産權,防止“與民爭利”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提醒説,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必然會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會失去土地,對于他們的權益保障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以城化鄉,不要演變成為“以城吃鄉”;統籌城鄉,不要發展成為“與民爭利”。
“新一輪城鎮化的關鍵一點,就是要改變在城鎮化過程中以往出現農民‘被城鎮化’的問題,必須尊重農民意願,更多發揮農村、農民的主體作用,充分保障他們的財産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豐臺區委書記李超鋼説,城鎮化的目的,一定要讓農民成為有崗位、有資産、有社保的城市新市民。
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共發生2.9萬件土地違法行為,農村集體土地違法佔地案件增多。一項調查顯示,耕地徵用之後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農民拿到手的往往不到一成。
“成都市于五年前啟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核心就是要在切實保護耕地的基礎上把農民的權利還給農民,通過確權頒證,將農民財産權納入到法律體係的産權概念之中,以保障農民市場經濟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葛紅林説。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提醒説,如今城鎮化是個熱門話題,一定要避免陷入“地産商琢磨怎麼拿地、券商想著哪兒是投資熱點、地方政府盼望房地産調控解套、學者借機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畸形怪圈,真正要把中央的正確決策、地方的積極探索和農民的熱切期盼結合起來,形成共振。
( 編輯: 楊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