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首頁
新華網“中國進步我來點”調查顯示:發展民生和反腐倡廉獲網友高度認同
2012年11月06日 18:02:37
來源: 新華網
【字號: 】【列印
【糾錯】

    新華網記者 韓元俊 姜春媛

    “義務教育全面實現城鄉免費了,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全覆蓋了……”連日來,新華網與《半月談》雜志社聯合開展的十八大“中國進步我來點·我和中國這十年”網友調查活動,引發網友熱烈關注,網友紛紛發布“頂貼”點評。有網友留言表示,細細回想中國走過的這十年,每個人身上都發生了或多或少的變化,而放眼有著13億人口的中國,這個變化可以用“氣勢恢宏、日新月異”來形容。

    根據截至6日的調查結果顯示,在12個“領域類選項”中,網友對醫療改革、社會管理、教育政策、反腐倡廉四個領域的改革創新舉措關注度居于“高位”,表明網友對十年來中國大力發展民生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高度認同,表明許多民生舉措已經轉化為網友的切身感受,“看得見、摸得著”,也表明網友對加大相關改革力度、繼續深化改革的期盼。

    醫療改革:公立醫院改革最受關注

    【調查數據】調查顯示,縱觀醫改三年,40.23%的網友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全面啟動”印象最深刻,其余依次為:“大病醫保新政出臺,保險報銷比例不低于50%”(20.23%),“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19.76%),“新農合制度試點在全國陸續展開”(10.42%);“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9.35%)。

    在《半月談》不久前的一項調查顯示,62%的網民認為“今後5年,‘病有所醫’將會得到穩步改善或大幅提升。”

    【網友心聲】“我父母每個月都要到醫院拿二十幾盒治療高血壓、糖尿病的藥,醫改後我們對著藥單仔細算了算,相同數量的藥,藥費比以前便宜了300多元,自付費便宜100多元。”網友“領域”對新華網記者説。

    今年夏天,北京啟動醫藥分開改革,旨在讓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網友“領域”的父母因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等幾種慢性疾病,每個月到醫院拿藥的花費不少于1000多元,醫改為他們看病帶來了明顯實惠。“取消藥品加成,藥價降低;增收的醫事服務費裏醫保可以報銷40元,挂普通號只要2元,而且藥價降了,父母看病總的花費便宜了不少,改革對我們家來説是好事。”這位網友在微博上給記者留言。

    【專家點評】醫療改革是世界性難題,對于醫改三年的“中國答卷”,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資訊研究所所長代濤認為,我國醫療在機制與體制改革方面都有很大進展,現階段實現醫藥分開不但降低了患者的看病費用,而且糾正了以藥養醫的錯誤。

    衛生部部長陳竺近日在第二屆衛生係統研究全球研討會上也表示,經過多年改革實踐,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已實現全覆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基層實現了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覆蓋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全體居民,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有序推進,這些實踐經驗為中國實現全民健康覆蓋奠定了堅實基礎。

    社會管理:居住證體現社會管理進步

    【調查數據】在關于“中央高度重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不斷提高科學化水準。您最關心哪項措施?”的調查中,27.83%的網友認為,以居住證取代暫住證折射了社會管理的進步,另外,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生産監管機制,以及多地城管探索“柔性執法”,開辟社會管理新路徑也獲得了網民較高的認可,分別以24.16%和20.07%的得票率位居第二三位。

    【網友心聲】新華網網友“白凱”認為,當前的社會管理在向以人為本、為社會提供更良好服務的方向發展,在這個前提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這在觀念上發生根本了變化。”參與調查的網友“成斌”留言,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排斥,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于破除城鄉藩籬。更重要的是,將流動人口納入屬地管理,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正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專家點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社會管理的核心是建立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符合人類文明發展和社會發展規律的“現代性”社會。社會管理的基礎是社會結構性改革,也就是指社會資源與價值在社會公眾之間公平分配的改革,而合理的公共政策離不開人民群眾民主的政治參與。

    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創造了一大批具有時代性和實效性的社會管理經驗。比如,把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延伸到流動人口;對特殊人群實行特殊關愛,使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培育綜合性社會組織,努力把各類社會組織納入黨委和政府主導的社會組織體係;構建大調解工作體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等等。

    竹立家認為,中國正進入一個“以社會管理為中心”的發展時期,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包容性增長”為中心的社會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 2 下一頁  

分享到:
( 編輯:黃庭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