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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人”須引起足夠重視
2019-01-16 08:58:23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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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余某今年1月3日下載了個稅APP,發現自己比別人多了個“辦稅許可權”,點進去後發現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自己卻毫不知情。這不是個案——據媒體報道,隨著個稅APP的上線,許多人都遇到了“被就業”“被法人”的問題。在別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時候,他們卻不得不走上了一條證明“我不是我”的維權路。

  在個稅APP推行以前,已經有不少人發現自己“被法人”,這是因為商事登記制度的確存有政策漏洞,容易被人鑽空子牟利。為了鼓勵投資創業、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工商部門一般採用“形式審查”為主的注冊登記模式,如果要注冊公司,只用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在登記機關認為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的情況下,才會有進一步的“實質審查”。“形式審查”固然提高了審查效率,但也有“開閘放水”之憂,一些“皮包公司”“三無公司”蒙混過關。近年來,利用虛假身份證通過工商登記的事情頻頻發生,已經讓相關部門看到了提高審查安全的必要性。比如,北京市從2017年開始推行APP平臺實名認證,其中強制要求本人拍照,這種方式以效率和安全並重,是一種值得借鑒的思路。

  那些被冒用了身份證資訊而毫不知情的人們,是最大的受害者。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們不但撈不到一分錢好處,往往還要面臨巨大的信用污點。假如公司存在出資不實、抽逃出資、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等行為,還要承擔責任。這樣的風險與代價,當然是無端之禍,但倘要“抽身而退”,就沒這麼容易。與之前砍掉“我就是我”的無謂證明不同,這裏的維權難點在于證明“我不是我”,需要公民個人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與商事登記毫無瓜葛。為撤銷登記資訊,當事人往往需要提供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筆跡鑒定意見,證明公司設立登記檔案中申請人簽字非本人簽署,不僅耗時耗力,而且自擔成本。因此,如何“簡化商事登記撤銷流程”,不僅是“被法人”的人的共同呼聲,也該引起相關部門注意。

  “被法人”現象的發生,固然給商事登記制度提了個醒,但更需引起重視的是,如果不是個稅APP的推行,恐怕許多人都不曾注意自己的身份資訊被冒用了。進一步追問,在更多與稅收無關的領域,比如申請銀行卡、電話卡、住酒店等方面,是否也存在身份冒用呢?在這裏,大部分“被法人”的人,都存在身份證遺失和補辦的經歷,也就是説,遺失證件被冒用了。這就滋生出一個新問題,雖然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公安機關能識別出新證舊證,但在許多不接入公安係統的領域,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只要出示就能繼續使用。此前,身份證不止一次被暴露出存在黑色産業鏈,有的證件販子將被盜或遺失身份證收集起來,然後通過幾百元的價格出售,這本身也證明了“身份證冒用”存在不小的市場。

  杜絕“被法人”現象乃至更廣泛意義上的“身份證冒用”現象,一方面要在身份證使用過程中,著重考慮“安全性”,特別是金融、通信等重要領域,不能僅僅要求“出示身份證”,而是要結合現有的生物識別技術等,充分實現“人”和“證”的統一,讓“實名驗證”落到實處;另一方面,應該創新技術手段,讓遺失的身份證別無用途,有人建議身份證應該“自動挂失”,就有一定的借鑒價值。像“被法人”這樣的現象,歸根結底是遺失的身份證還能被使用,這樣的漏洞不應該發生,希望能引起重視,及早填補好。(扶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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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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