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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霧”防闖紅燈,到底好不好?
2018-04-20 09:13:49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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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黃石大冶市交管部門在市區一個路口處設立了 “噴水”裝置。紅燈亮起時,如果有行人越過路口和斑馬線的交界處時,裝置會噴出一道水霧,並語音提示行人不要通行。大冶市公安局政工室民警表示,設置這套裝置的目的是為了引導市民重視交通安全,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警示。通過幾天的觀察,該路口行人闖紅燈的情況相應減少。

  提高安全意識“不看廣告看效果”

  一項新技術的運用,應當“不看廣告看效果”,交通治理技術也當是如此。湖北黃石大冶市交管部門所設立的“噴水”裝置,最大的功能還在于提醒作用。當行人闖紅燈之時,裝置會噴出一道水霧,並發出語音提示。從實際情況看,新裝置的確能起到“嚇退”的作用,該路口闖紅燈的行人數量較以前有所下降。相比于志願者拉繩子、舉小紅旗、口頭警示等方式,此種措施可謂快捷、方便而高效。

  闖紅燈是最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之一,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隱患之一,事涉生命與財産安全,採取有力措施以防止闖紅燈行為的發生,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公安部交管局幾年前發布的一組數據被經常引用,頗具有説服力:2012年1月至10月,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國因不遵守交通信號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傷、1175人死亡。同時,在導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違法行為中,違反交通信號位居前10位。受群體性因素的影響和習慣的延續,行人闖紅燈現象長期難以得到根本遏制。

  雖然法律明確對闖紅燈行為可以採取罰款等行政處罰,但往往收效不大。為預防闖紅燈行為的出現,各地採取了一係列的創新動作,比如在路口增加協管人員、志願者,增加交通安全提示等,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並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聚起一群人無視紅燈過馬路,可謂最難解決的不文明行為之一,也因為法不責眾的群體心態,導致既有的懲戒措施很難實施。盡管很多人明知自身的行為不對,然而面對教育與管理而心生抵觸,輕則謾罵威脅、重則拳打腳踢的現象屢有發生。一些地方採取了“史上最嚴”的罰款措施,然而面對“一群人同時違法”,結果往往收效甚微。

  相比于國外,由于我國進入機動化才短短十幾年,很多人還不適應這一變化,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給慢行者更多通行權,還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和時間。這需要經過慢慢教化去改變陋習,形成新的文明意識並達到習慣養成的目的。嚴罰重管、引導教育和日常規范,是提高公眾安全意識和文明習慣的三重有效手段,比如“噴水式”裝置的使用,就展現出技術手段的作用和防控措施的威力。

  技術的運用和改進,實為治理善意的體現,並有諸多可借鑒的先例。比如在韓國,設計師便給人行橫道作了改革,將人行橫道的側邊改為弧形,讓它更加符合人們的行走習慣。在日本愛知縣有50條人行橫道安裝了紅色發光裝置,可使交通事故死傷者至少減少四分之一。

  相比于“噴霧”係統防闖紅燈作為技術手段而言,其所反映的治理思路和手段的改進,才是最核心的要素。技術之善也是擔當,其間釋放出的管理精細化、措施人性化,才是值得稱道和效倣之處。(唐偉) 

  交通治理應告別“神器依賴”

  縱觀近年來各地類似的“神器”,其被發明和使用往往都離不開一些“特定的背景”,比如湖北大冶的這套神器,就被當地賦予了“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任。這種治理初衷的不確定性,實際上也就暴露出闖紅燈治理中一個長期以來的“軟肋”,即缺乏剛性的治理態度和手段。

  不少“神器”剛開始運營時,似乎效果都很明顯。這些年各地的“神器”屢見不鮮,但似乎沒聽説哪個地方通過某種“神器”治好了亂過馬路現象,如果有的話,估計各地照搬就行,也用不著費盡心思創新了。如果安裝了“神器”的地方,闖紅燈現象有改觀,那些沒有安裝的地方,闖紅燈就可以被容忍?

  有效治理行人闖紅燈存在難度,這是必須承認的,要在每個路口布置警力來制止闖紅燈,也顯得不切實際。如果一款“神器”能夠發揮作用,的確可大大節省管理成本。這一出發點沒有錯,可問題在于,“神器”本身,從發明到運營其實也是需要成本的。像大冶的噴水神器,據説前期研發成本就高達130多萬,而在其他路口安裝,雖可降低一半的成本,但幾十萬的數額也不低。何況,它的運作,像每天注水、係統維修等,都還需要持續的成本投入。那麼,這種成本是否在合理范疇?更重要的是,如此公共投入,如果最終效果不好,或者不了了之半途而廢,應該要由誰來負責?

  其實,“神器”是否真“神”,或者成本是否合理,這些都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在于,其背後的“神器思維”可能形成誤導。不管是哪種“神器”,説到底都是把闖紅燈完全歸咎為行人的素質問題,認為只要發明某種“神器”對行人形成足夠的“威懾”,或直接予以遏制,就能一步到位地解決好這一問題。這種思維其實是把復雜問題簡單化了。

  城市交通是一個復雜的係統,講規則,首先是要基于一個遵守規則的大環境。這包括各個交通參與方的規則意識大體相當,相關規則的設計也足夠合理。比如,如果車輛都不太遵守規則,能夠期待行人的規則意識高到哪兒去呢?另外,機動車數量迅速增加,行人的路權得到應有尊重了嗎?一些路口設計不合理,馬路寬但綠燈的時間卻很短,這些都為闖紅燈的流行埋下了隱患。而一些路口,依據實際情況,與其投入上百萬用“神器”去阻止闖紅燈,不如建一個地下通道或者行人天橋,將有助于緩解或解決問題。

  交通體係具有復雜性,各種因素疊加互為影響,參與方的行為,除了受個體素質的影響,更多也是交通環境塑造的産物。這注定了無論是讓行人少闖紅燈,還是讓整個交通體係變得規范有序,並沒有什麼一勞永逸的“神器”。越是依賴“神器”的作用,就越有可能適得其反,可能忽視一些真正需要改善的東西。

  交通體係的改善難以一蹴而就,交通文明素養的培育也沒有捷徑,多一點久久為功的治理韌性和耐心,多一點協同治理的行動,比起“神器”應該更靠譜。(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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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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